榆林新媒体创客空间入驻公告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 时间:2024-02-29
为进一步推动榆林市自媒体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为自媒体创新创业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发展环境和条件,榆林市委网信办市智慧局打造了榆林新媒体创客空间。目前空间入驻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驻对象 属地优质自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B站、小红书等平台账号)。 二、范围及数量 首批面向榆阳区、高新区、横山区公开招募20家自媒体入驻(特别优秀且符合一定条件者可适当放宽入驻范围)。 三、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平台账号持有人,必须在申请三个月内完成公司工商注册),法人产权清晰,信用良好,注册地址、税务关系在榆阳区、高新区、横山区(特别优秀且符合一定条件者可适当放宽入驻范围),专职从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人。 2.所运营的平台账号必须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履行社会责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积极参与、创作、传播有利于榆林高质量发展的网络信息内容。 3.平台账号有成长潜力和空间,有一定粉丝基础,内容更新稳定,粉丝量、阅读量持续增长。 4.在各类正式大赛评比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平台账号可优先入驻。 5.平台账号持有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入驻可享受的服务 1.享受免办公场地租赁费、水电费、宽带费、管理费等多项免费服务。 2.免费使用共享会议室、共享洽谈室、共享路演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资源。 3.免费享受空间定期举办的专业人员业务指导与培训。 4.优先获取政府创业扶持政策资讯,申报可优先获得推荐。 5.推荐参加中省市各类征集、参展、竞赛活动,并提供全程辅导。 6.提供注册、会计审计、法律咨询、创新创业培训、投融资等资源对接服务。 五、申请入驻流程 (一)申请 1.自媒体平台账号持有人填写《自媒体平台账号入驻申请表》。 2.自媒体平台账号持有人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① 公司、平台账号简介; ②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已注册公司需提供原件验证); ③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初核 创客空间运营管理团队对申报入驻的自媒体进行实地考察或面谈,并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核,形成初核意见。 (三)复核 成立创客空间入驻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对入驻自媒体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研究形成最终入驻自媒体名单。 (四)入驻 1.创客空间运营管理团队对审核通过的自媒体办理入驻手续,签订入驻协议后正式入驻(协议一年一签)。 2.创客空间根据相关工作规定、考核办法,对入驻的自媒体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通过的不予续约。如入驻自媒体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入驻协议等,创客空间有权中止合约,并要求其退出空间。 请有意向报名的自媒体账号持有人于2024年3月9日前,将《自媒体平台账号入驻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咨询电话: 谢老师 18992280104 李老师 18591951020 电子邮箱: daqinzhidao@163.com 附件:自媒体平台账号入驻申请表 榆林市互联网协会 西安界面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 编辑:夏雨 责编:王越美 终审:张建全上一篇:汉中市城固县原公派出所 开学季校园安全检查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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