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1120190004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 > 陕西头条 >

陕西省制定《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

来源:西安新闻网 作者: 时间:2022-01-04

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检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尺。记者4日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制定《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让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实现各县都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

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医院和科研机构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实现省、市、县都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提高省、市、县三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完善快速反应、高效协同、转诊有序的危重病例救治体系。强化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网底和转诊网络。

将孕产妇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等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提升产科质量安全水平。

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将孕产妇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完善孕产妇急救网络。为低收入孕产妇住院分娩和危重孕产妇救治提供必要救助。有效运行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

促进70%的妇女在35-45岁接受高效宫颈癌筛查

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推进适龄妇女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试点工作。推进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促进70%的妇女在35-45岁接受高效宫颈癌筛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鼓励用人单位定期进行女职工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加强对宫颈癌和乳腺癌患病困难妇女的救助。

保障农村低收入家庭女性接受普高教育的权利

保障女性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科选择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提高女性自主选择能力,破除性别因素对女性学业和职业发展的影响。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扶持力度,实行专项财政补贴,为困难家庭女生、残疾女生提供支持。

对招聘、录用环节涉嫌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依法惩处

优化性别平等就业环境,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对招聘、录用环节涉嫌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依法惩处。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就业性别歧视自查自纠。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依法处理。健全司法救济机制,依法受理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相关诉讼,为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构建生育友好型职场

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构建生育友好型职场。加大对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等行为的监督处罚力度,推动落实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业提供支持。高校、研究机构等用人单位探索设立女性科研人员的生育后科研回归基金。推动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需要建立母婴室等设施。

保障农村妇女在征收补偿等环节享有合法权益

依法落实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确保农村妇女权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保障农村妇女在股权量化、征收补偿、权益流转各环节平等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和收益权。保障进城落户女农民的集体财产权益。畅通集体财产权益受侵害农村妇女的维权渠道。

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创造制度性环境

加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支持力度。破除制约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障碍,创造制度性环境。把推动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纳入重要议程,提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党政工作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女性比例。

落实人大代表选举规则和程序,保障妇女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重视从基层、生产一线推荐女人大代表候选人,候选人中应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政协委员建议名单时,确保有一定比例的妇女。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男女平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建立社区网格化家庭暴力重点监控机制

面向家庭开展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及实施办法的实施力度。宣传倡导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理念。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探索建设智慧联动平台,落实法律主体责任。加强家庭暴力的预防排查,建立社区网格化家庭暴力重点监控机制。完善落实家庭暴力发现、报告、处置机制,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加大接处警工作力度,开展家庭暴力警情、出具告诫书情况专项统计。加强对家庭暴力案件的立案监督。加强对受暴妇女的心理抚慰和康复救助。开展系统完整的家庭暴力案件跟踪回访。

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团伙

坚决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完善落实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完善“互联网+反拐”工作模式,推动现代科技手段在拐卖人口犯罪预防工作中的应用。建立健全发现、举报拐卖人口犯罪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团伙。重点整治买方市场,及时解救被拐妇女并帮助正常融入社会。加强国际区域司法协作和情报信息交流,坚决打击跨国跨区域拐卖妇女犯罪。(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马昭)


编辑:慕瑜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视频
 
特别推荐
 
图片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