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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下发通知 明确陕西省国家免费医学生招生相关条件

来源:西安发布 作者: 时间:2021-06-24

6月23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为继续做好2021年省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工作,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下发相关通知,明确陕西省国家免费医学生招生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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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费医学生只招收农村学生,报考者须同时符合:已通过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审核。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所有填报国家免费医学生志愿的考生信息分发给相关市、县(区)招办。各县(区)招办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完成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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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费医学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B段录取,执行本科二批分数线。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区)生源。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通过征集志愿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

国家免费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须与培养高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统一制式的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国家免费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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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国家免费医学生因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后,可暂缓履约,待情况允许继续履行协议。无生病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双方约定或其他合法解约事由,不得解约。对拒绝履约的定向国家免费医学毕业生,5年内不得应聘全省行政范围内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作为全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以及研究生招生录取的个人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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