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印发“公筷公勺”用起来行动实施指引可设置奖励措施鼓励消费者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黄晓巍 时间:2020-05-20
为防止“病从口入”和餐桌浪费,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倡导全社会养成简约适度、绿色环保、健康文明的饮食方式,近日,陕西省商务厅、中共陕西省委文明办、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陕西省餐饮服务业“公筷公勺分餐”行动实施指引》。 《实施指引》要求在餐饮服务门店、网点的显著位置,使用纸质或电子形式宣传使用“公筷公勺分餐”;在餐桌上摆放“公筷公勺分餐”温馨提示。服务人员提醒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有条件的可设置菜品或餐费优惠打折等奖励措施,鼓励引导消费者响应倡议。 在规范配置方面,配备与私用餐具有相对识别性的“公筷公勺”,便于消费者根据颜色、长短、形状或材质等直观性地区分。“公筷公勺”应标有“公”字显著标识;餐桌上应尽量配置“公筷公勺”专用架,以便消费者识别、取用;此外,设置“公筷公勺”专用存放区域,“公筷公勺”专用存放柜等标有明显标志,方便员工和消费者识别取用。 在分类实施中,根据餐桌规格、实际用餐人数、菜品类型与菜品数量等实际用餐情况,选择采用“一人双筷”“一菜一筷”或“一菜一勺”等方式摆放; 针对火锅或必须在餐桌熟制的菜品,餐厅应提供与私筷、常规公筷具有区分度的“生料专用公筷”;针对自助餐厅或消费者自行取餐的用餐场合,应配置与菜品对应的、便于取用的“公筷公勺”,并尽量配置单独摆放“公筷公勺”的托盘或托架 ;针对宴席、宴会等大规模混杂人群的用餐场合,餐厅应倡导各取所食,不互相夹菜,并配备数量充足的“公筷公勺”,倡导分餐服务。 此外,在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方面,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省、市、县各级餐饮行业社团组织应积极推动“公筷公勺分餐”行动在全省餐饮服务行业实施。(记者 黄晓巍) 编辑:庞阿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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