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博———书为心画的真诚践行者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方玉杰 时间:2018-04-06
李元博,男,1954年生,陕西省兴平市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陕西省书法家协会理事,全国公安文联理事,陕西省文联委员,陕西省公安文联第一、二届主席。书法作品先后获全国公安民警书法大赛一等奖、第八届公安部金盾省化工程艺术类二等奖、第四届全国公安民警“卫士之光”书法美术摄影大赛三等奖,入展全国公务员书法大赛,2012年在陕西省美术博物馆举办个人书法作品展,出版《李元博书法作品集》《书法美学解析》等。
我和李元博先生认识有十几年时间了。 记得第一次见面是在2006年公安部举行的全国公安民警书法大赛颁奖典礼上,当时我和他都获得了一等奖。他的那幅白色四尺整张横写行草书获奖作品,既有王羲之书风的精致典雅,也有颜真卿书风的厚重圆润,还有孙过庭书法的节奏与情趣,温文尔雅、不激不厉的风格让我现在还记忆犹新,使我对当时这位年龄最大的获奖者多了几分敬意。 接下来的时间,从共同参加的书法展览活动中对李元博先生的书艺人生有了更多的了解。去年9月,我参加了他在陕西西安举行的新著《书法美学解析》作品研讨会,对他有了更全面的认知,并被他孜孜以求的治学精神感动。 坚持不懈的业余爱好 李元博先生工作和生活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军营和警营中度过的,并且大部分都与政工和文字有关。1974年12月入伍,刚当兵时在解放军某师从事新闻工作,接着调到兰州军区《人民军队》报社担任编辑,随后历任兰州军区政治部政工研究室研究员、陕西省军区政治部秘书处处长、陕西省安康军分区政治部主任、陕西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陕西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 正是由于长期和文字打交道,他对书法产生了浓厚兴趣。 “在二十余年的军旅生涯里,一直渴望像古人那样用毛笔自如书写,是我很早就有的无法搁置的愿望。”李元博先生自1984年开始学习书法,系统研习则从1997年开始。那年他42岁,从陕西省军区政治部秘书处提拔到安康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岗位上,由于晚上时间可以自由支配,所以从当年8月起,他就在宿舍支起书案,备齐文房四宝,开始了学习。 李元博先生回忆说,这一段时间是他最集中、最刻苦的学习阶段,除了两次出国和工作特别繁忙的日子之外,每天都坚持不少于一个半小时的写字学习,双休日则全天用毛笔录经抄史,闷头“黑写”。这一时期的学习习惯,还使他养成了多年来极少应酬的生活作风。 转业到陕西省公安厅工作后,李元博更没有丢下书法,工作之余笔耕不辍,并且越来越专业了。这点,得到了与他一起工作,是他的下级也是书友孙彧的认同。 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陕西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史星文介绍说:“李元博学习书法做到了持之以恒。他不打麻将,谢绝吃请应酬,在空下的那一大段时光里潜心临池读书,他有那种神闲气定。量的积累,使李元博的书法在短短几年间就有了质的升华。” 为给自己多年的书法学习进行总结回顾,更好地接受专家的指教与批评,2012年,李元博在陕西省美术博物馆举办了个人书法作品展,他也把举办此次展览作为自己集中创作和研究书法技艺的重要载体。正是由于举办此次展览,激发了他进一步研究书法理论的信心和决心,他要从理论高度为书法创作提供支撑。 取法乎上的临摹创作 临摹古帖,是学习掌握书法艺术的不二之门。唐太宗《帝范》卷四著述:“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南宋诗论家严羽在《沧浪诗话》中说:“学其上,仅得其中;学其中,斯为下矣。” 取法乎上,是保障书法格调高雅的重要环节。李元博学习书法,一直遵循“取法乎上”。他将王羲之书法作为自己的首要学习对象:从王羲之《圣教序》的原大临摹入手练习结构笔法,辅以王羲之书风的小楷训练笔力,如此交叉进行,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大概过了一年时间,通临的《圣教序》长卷就已经入木三分了。但他并不满足,继续把《圣教序》原拓本贴于书案对面,每天临习,从结字、用笔、章法到气韵,反复临摹,总结体会。 在精研《圣教序》法帖的基础上,他将研习对象扩展到王羲之书风的历史名家,于是,颜真卿、怀素、孙过庭、赵孟頫、董其昌等书家的行草,也成了他临摹的对象。 选准法帖后,就是勤奋学习和感悟了。在他印象中,下过死功夫的时期还有2002年,他用半年时间将颜真卿的《争座位帖》临摹得烂熟于胸。 陕西省公安文联副主席兼秘书长遆高亮说:“李元博先生很勤奋,临习名碑法帖时从不松懈,直至掌握了某一家特征,达到脱帖能创作,且与原帖在气息、笔法、结字上基本吻合时,这才换帖。他还把用小楷笔抄写诸子百家著作和唐宋名人名篇作为研习的一种方法:既训练了书法,又强化了记忆,几年下来已积攒了数百卷。这种量,在书家队伍中并不多。” 通过对历代书法大家的反复临摹和研究,李元博发现了不同书家之间的书法共性与个性。也正是在这一认知基础上,他建立起自己的书法形体体系:以王義之的行书为中心点,通及王羲之的草书与小楷;以王義之草书为中心点,通及唐宋元明诸行草书家。在不断把握共性,融合个性的研磨中,形成了他端庄俊秀、简约洒脱的书风,既典雅质朴、恣肆欹侧,又朴实娴熟、清淡虚灵。 书法是李元博安放精神的圣殿。“作为现实生活中的自然人,要生活,要工作,要交往,往往放不开,而只有在书法创作和探索中,才能够将自己的情感付诸笔端,尽情挥洒。”每当夜幕降临,他便进入创作意境,将自己关在“静心斋”书房中,铺纸挥毫,似入无人之境。“或规矩,或野径;或建设,或破坏;或高山流水,或横流激荡;或风和日丽,或暴风骤雨;或人间真情,或鬼魅幻觉,我行我素,随心所欲,既可以浪漫情怀,又可以探知真谛,畅快淋漓!”说到动情处,他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严谨缜密的学术研究 言为心声,书为心画。李元博先生常常在书写时思索:书法艺术博大精深,如何能更深入地研究和用独特的视角诠释书法艺术呢? 经过大量的书法创作实践后,李元博认为,书法虽然从表象上看是用毛笔书写汉字,看似是一门书写技术,但只把其当作单纯的技术去看待是远远不够的。书法是艺术,是有情感、有生命的。作为艺术,书法如同建筑、雕刻、绘画、音乐、诗歌一样,也是用形式来反映内容的。书法艺术美的根本要义就是将内容、精神、意境这种理念显现于外在形象,达到传情达意的目的。因此,书写需要理论支撑,书法需要美学欣赏。 于是李元博定下目标,历时四年,选用黑格尔的哲学观念和美学思想,选观点、立框架、找资料,一步步以历史的顺序去梳理书法史,以美学思想去研究内容与形式、精神与内涵的思辨关系,通过书体对比、书家分析、书风研究,以及不同艺术门类的共性特点研究,形成了50万字的著作《书法美学解析》,展示了其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严谨的治学精神。 “书体的具体物象化到去物象化再到纯粹的符号化的过程,为我们清楚地展示出人心灵中内在精神与外在感性事物关系的本质。”在这本著作中,李元博用理性的思维,通过主观感受,对书法艺术进行阐述。 这种研究方法和学术成果得到了行家的认同。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钟明善认为:“李元博先生做了一个很好的探索,不但把黑格尔的哲学思想拿来解释中国书法艺术,还把中华民族传统的书法审美论著都一一涉猎研究了,这种方法非常好。”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翟万益说:“李元博先生的《书法美学解析》放射的理论光华是一件非常震撼人心的事情。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为中国书法美学这种建构建立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并且把美学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第六届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张海说:“李元博先生依托黑格尔美学思想,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照书法,形成了自圆其说的理论体系,为当代书法理论创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书法导报》社社长王荣生认为:“《书法美学解析》非常厚重,是当代书法美学研究的重要成果。” 河南省书法家协会顾问周俊杰评价这本著作:“涉猎中西,既有广度,又有深度,是当代书法学术界一重大收获。” 书为时用的身体力行 长年在部队和警营工作生活,使李元博先生养成了用身心服务时代、服务现实、服务大众的思想观念。他在书法理论研究中,也坚持了“书为时用”的观念,将书法的发展延续、当前各种书法现象和书体书家进行分析比较。 全国公安文联副主席张策评价:“李元博先生《书法美学解析》的问世,是他在艺术道路上取得的一个重大成就,是书法理论研究中一个值得重视的新视角,也对公安文化研究和公安文艺评论工作起到重要的启迪和推动作用。” 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主任刘恒认为:“李元博先生在长期的书法实践中对书法艺术的本质及其文化内涵与审美进行深刻的思考,并从中西文化观念和思维认知上进行理性的思维和梳理,为中国书法文化和理论体系建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李元博则谦虚地表示:自己的书学研究不纯是为了搞理论而做理论,是希望通过自己的梳理和研究,为大家在把握书法的客观规律、科学思想、科学方法上有所裨益,使大家从本质上认识和把握人与书法的关系,从更高层面上认识和把握书法本质,从而更深刻、更自觉地认识和处理书法活动中的矛盾与问题,获得更有价值的书法体验和技术方法指导。 他不但自己进行研究,学懂、学通、学会,还把学术研究成果向社会各界和学生分享。他将《书法美学解析》捐赠给全国公安书法家协会、陕西省书法家协会等专业社团,希望与书法同行进行切磋交流;他在西安交通大学等院校举行公益讲座,传授书学理论知识;他与书法同行创作交流,与大家分享书写技艺;他走上街头,参加书法公益活动,为群众写春联送祝福。 “书法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艺术,它只有扎根人民大众,才有更强大的生命力,只有扎实的理论支撑,才能够更臻完美,我会尽自己的全力为书法艺术的繁荣发展做点绵薄之力。”李元博先生如是说。 本文作者方玉杰,系书法专业艺术硕士,中国书法家协会行业建设委员会委员,全国公安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央国家机关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多次参加全国书法展览并获奖,在中国美术馆等场地多次举办个人书法展,书法作品被中央档案馆、中国美术馆等收藏。 编辑:惠茹乐 |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特别推荐
|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