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无需户口簿,结婚就该“小干预大便利”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然玉 时间:2024-08-19
近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相比原条例,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根据草案的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的规定。结合《民法典》,草案新增了关于30天“离婚冷静期”“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等条例。(8月15日中新社) 编辑:晓佳上一篇:乡村休闲旅游稳健前行,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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