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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偷外卖被刑拘,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深刻实践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丁君朋 时间:2020-07-22

近日,在南京的一位家境贫寒的名校大学生李某某因多次偷窃外卖被警方刑事拘留引发热议。据7月20日澎湃新闻报道,“偷外卖”男子在南京有固定工作,因在租住小区订的外卖被人拿走,遂产生报复心理,从而多次偷他人外卖,并非像外界传言的“因饥饿偷外卖”。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某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在警方调查结果还未出之前,网络上有网友认为其是“照顾家用,维生困难,才生盗窃之举”,也有人认为“把大学生逼到偷外卖为生,社会应该承担责任”……事实上,无论该名大学生盗窃的动机是什么,盗窃的既定事实都不会改变。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在此次事件中,虽然外卖的金额都不算大,但十余次的盗窃次数已满足法律条文对盗窃罪的定性。因此,从法理上而言,南京警方对该大学生进行刑事拘留并无不妥。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绝不能被汹涌舆情所裹挟,从而丧失法律的约束作用,影响司法公正。在基本的道德准则、法律框架与大是大非面前不需要“圣母心”,而是需要在法律与道德双重标准下,坚定立场对事件本身进行深入解剖、了解,探究事件背后的详情。不能人云亦云,以网民情绪代替行政执法与司法判决。 
  回到此次事件本身,一个在南京市区租  着房子,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屡次触及法律与道德底线,即使他不清楚自己涉嫌违法,难道从道德层面上他也没有半点不安吗?数十年寒窗苦读,难道只收获了学识不曾了解道德素质为何物?从表面上看是盗窃外卖,实则凸显出该大学生背后是一个报复心极强、不考虑他人感受、漠视法律与道德的精致利己主义者。一个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所言所行负责,家境贫寒与为了支持他上学而辍学的兄妹3人不应该成为他的违法挡箭牌,为其背书。 
  当然,律条之外也应当思考人情冷暖。从情理上看,一方面,该大学生家境确实贫寒,全家人费尽心血供他一人读书上进,不容易;另一方面,盗窃外卖的社会危害程度并没有那么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司法部门可参考“有罪不诉”情形对其免于起诉。但这并不意味着该大学生没有错。从法理学上来讲,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手段,社会作用才是目的。因此针对实际情况,法律可以做到宽严相济,以最佳的手段和方式让当事人重回正道,以起到矫正作用。 
  此次大学生偷外卖事件,对司法机关而言是一次维护公平正义的深刻实践。充分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你穷你就有理”,也不因“你富你就没理”,更不因“舆论影响法律公正”,所有人都必须在法律的桎梏下行动,在条文的框架下做事。希望此次的涉事大学生能有所醒悟,在日后严加约束自己的言行,不要在法律的边缘疯狂试探红线,否则迎接你的必然是“银手镯”与牢狱生活。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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