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1120190004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非遗 >

西藏非遗传承人普琼:“指尖旋转”的30年陶艺人生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编辑 时间:2019-08-02

西藏非遗传承人普琼:“指尖旋转”的30年陶艺人生

普琼是拉萨市尼木县民间陶艺人,自13岁开始至今从事陶艺工作,2019年被评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至今,普琼以“指尖旋转”的制陶绘就其30多年陶艺人生。图为拉萨市尼县中学在美术实践教学中烧制的第一个瓷器作品。 贡桑拉姆 摄

中新网拉萨8月1日电 (贡桑拉姆赵朗)在7月底的一个清晨,记者驱车来到距离拉萨市140多公里的尼木县,普琼坐在尼木县中学一间教室内,静静地制作陶壶,他用左手旋转坯板,右手不停交替使用形状各异的工具,小心翼翼地对坯体进行加工,动作十分娴熟。

普琼是拉萨市尼木县民间陶艺人,自13岁开始至今从事陶艺工作,2019年被评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至今,普琼以“指尖旋转”的制陶绘就其30多年陶艺人生。图为拉萨市尼县中学在美术实践教学中烧制的陶器。 贡桑拉姆摄

“我今年47岁,从13岁开始学习制陶技艺。”普琼是西藏拉萨市尼木县帕古乡彭岗村人,至今出自普琼之手的陶器,已走进高原千家万户。

“在我小的时候总去山上放牛,到了十几岁后,听从长辈学习陶艺。”尼木县彭岗村家家户户曾以制陶为生,普琼作为家中的男丁学习陶艺,子承父业。

普琼是拉萨市尼木县民间陶艺人,自13岁开始至今从事陶艺工作,2019年被评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至今,普琼以“指尖旋转”的制陶绘就其30多年陶艺人生。图为拉萨市尼县中学在美术实践教学中烧制的创新型陶壶。 贡桑拉姆摄

“起初学陶艺是为了生计。”普琼说,在改革开放初期,彭岗村除了种植青稞,没有其它经济来源,村民为了谋生,常常以“物物交换”的方式,用陶器换取酥油、辣椒、红糖、大米和服装等。

普琼告诉记者,在那时交通不便,他们以“人背马驮”要走艰难的山路。“在为家庭奔波时,让我最担心的不是路途的艰辛,而是陶器的安全和自己的这双手会受伤、冻伤,家里的生活要全靠这双手了。”

普琼是拉萨市尼木县民间陶艺人,自13岁开始至今从事陶艺工作,2019年被评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至今,普琼以“指尖旋转”的制陶绘就其30多年陶艺人生。图为拉萨市尼县中学在美术实践教学中烧制的釉子(彩陶)。 贡桑拉姆摄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一直忙碌的普琼,除了偶尔抬头回应记者外,他的眼睛和手从不离身前旋转的坯板。

“制陶30多年,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手闲下来心里就会不自在。”普琼用微笑回应记者后,依然把眼神转向身前旋转的坯板。

在彭岗村,普琼的家庭生活并不富裕,但算人口可谓村里的“大户”人家,其家里除了有妻儿三代人,还有其哥哥、弟弟等,“好在现在挣钱的机会多,木工、石雕、建房、修路都可以做,只要肯干,创收渠道很多。”

普琼是拉萨市尼木县民间陶艺人,自13岁开始至今从事陶艺工作,2019年被评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至今,普琼以“指尖旋转”的制陶绘就其30多年陶艺人生。图为普琼在拉萨市尼县中学教室内制作陶器。 贡桑拉姆摄

西藏陶器烧制技艺历史悠久,距今已有五千多年的历史。2013年,该技艺被列入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今年,普琼被评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普琼说,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陶器逐渐被金属器具取代,陶艺文化的传承发与展面临新的挑战。当地旧时的观念,也让陶艺从业者渐渐“弃陶而去”,如今彭岗村陶艺人变得寥寥无几。

为了传承和保护好彭岗制陶技艺,普琼曾先后到拉萨多地学习陶艺。谈及自己“非遗传承人”的身份,普琼坦言,虽然他掌握一定的传统制陶技艺,但缺乏对文化知识的了解,开展工作力不从心。

据了解,2015年,这一逐渐淡出人们视线的传统陶艺,被尼木县中学如获珍宝引进教学,普琼被聘为陶艺实践课的指导艺人,相伴其一生的技艺在现代课堂找到了用武之地,其家庭也有了稳定的收入。

普琼是拉萨市尼木县民间陶艺人,自13岁开始至今从事陶艺工作,2019年被评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至今,普琼以“指尖旋转”的制陶绘就其30多年陶艺人生。图为拉萨市尼县中学学生学习制陶技艺。 贡桑拉姆摄

尼木县中学美术教师、中国国家级陶瓷陶艺实训技师扎西顿珠介绍,陶艺引进课堂旨在增加学校的实践教学、保护与传承当地陶艺文化,同时希望改变民众的旧时观念。

近年来,陶艺在该校的摸索、实践和研究中得到了“起死回生”,普琼也见证了传统红陶成功转变陶瓷的技术突破。

记者得知,彭岗村将利用该村优势资源,以传统手工制作与机械加工制作相结合的方式,提升陶瓷加工制作水平,不断解决尼木传统红陶和现代陶瓷制作短板问题,让更多红陶、陶瓷在现代市场中得到发展。

“希望培养更多掌握现代制陶技艺的人才,以公司运营等方式,让彭岗陶艺得到升级和发展。”在与记者告别时,普琼道出了其最大的愿望。(完)


编辑:张瑞琪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视频
 
特别推荐
 
图片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