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20条优化措施” 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这些注意事项要牢记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党双锁 时间:2022-11-18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11月11日发布了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要求“在居家隔离期间要赋码管理,本人和共同居住人员严格做到不外出。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及时核酸检测等要求。” 这些调整和要求更加凸显了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的重要性,两者有哪些区别和注意事项,11月18日记者采访了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感染科主任医师党双锁。 “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都是疫情防控的具体措施之一,期间都要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但从具体对象和管理要求上看,二者有所区别。”党双锁解释道,居家隔离主要针对感染风险较高的人群,如完成集中隔离后的密切接触者和集中隔离后的入境人员、高风险区外溢人员以及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的人员等。这里有一点要明确,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仍要实行集中隔离;而居家健康监测是针对感染风险较低的人群,如治愈出院患者和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 公众居家隔离期间有哪些注意事项?对此,党双锁建议: 在隔离场所方面,居家隔离人员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并且在隔离室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除以上要求外,还要遵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的其他要求。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建议仍实行集中隔离。 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居家隔离人员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根据相关防控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核酸检测、抗原自测,并将监测、检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同时,居家隔离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或手消毒。要做好卫生间、浴室的消毒和通风等。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无任何异常症状者,经社区核实,并收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通知单,可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居家隔离人员的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要求不得外出,还要一并遵守居家隔离管理要求:一是陪护人员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时,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其保持1 米以上距离﹔二是与居家隔离人员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三是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人员的陪护人员。 公众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又有哪些注意事项? 党双锁介绍,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场所方面,要求选择在通风较好的房间居住,尽量保持相对独立。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每日早晚要各测量一次体温,做好症状监测,并向社区(村)如实报告。根据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流行病学史。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 N95/KN95 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同时,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要注意卫生,保持家居通风,每天尽量开门窗通风。做好居家环境卫生清洁,对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定期通风和消毒;对门把手、手机、开关等日常高频接触物品表面定期消毒。做好手卫生,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尽量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密切接触,用餐时提倡分餐制。 西安交大二附院感染科主任医师 党双锁 编辑:晓佳上一篇:11月17日陕西新增74例本土确诊病例 新增58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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