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1120190004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专题 > 宣传贯彻二十大 >

榆林市榆阳区参加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贾赟 王宏进 曹义 刘 时间:2023-02-14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通讯员 贾赟 王宏进 曹义 全媒体记者 刘燕郡)2月8日上午,榆林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开班,榆阳区全体参会人员在分会场参加开班仪式。市委书记张晓光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强调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定信心、埋头苦干,知重负重、攻坚克难,谱写榆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胜利主持开班式。


榆阳区委书记李忠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林,区政协主席万勇,区委副书记吕明辉,区委常委王新刚、白琛东、苏强、张玲、牛昊、高宏炜、王国正、王君及全体在家区级领导在分会场在线参加开班仪式。

张晓光指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牢牢把握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任何时候都不动摇、不含糊、不偏离。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理解党的创新理论蕴含的道理、学理、哲理,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要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紧紧扭住发展第一要务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扎扎实实办好榆林的事情,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榆林篇章。要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正风肃纪不停歇,反腐惩恶不停步,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要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步一个脚印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付诸行动、见于成效。

张晓光要求,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持续下功夫,结合榆林实际,在对标对表中创造性贯彻落实。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处理好规模和效益、当前和长远、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把榆林的发展层次提到一个新的水平。要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补齐历史欠账,培育新的绿色增量,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榆林。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全力推动乡村振兴,持续增加优质民生供给,在解决“三大差距”中促进共同富裕,让榆林人民的光景越过越好。要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打造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干部队伍,树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为榆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张晓光强调,作为推动榆林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少数”,要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要绝对忠诚核心,心怀“国之大者”,把红色基因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行。要认真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想方设法增强执政本领,使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跟上时代节拍。要不断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带头担当作为,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管好自己、树好家风、带好队伍,牢牢守住廉洁从政的底线。

“通过聆听此次开班辅导,使我们对党的二十大精神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和更加系统化的认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三个务必’‘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五个必由之路’为我们应当以怎样的理念和思路、什么样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因此,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的首要政治任务。”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玲表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将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传宣讲工作,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家喻户晓。同时,立足新时代新要求,立足市区一体发展理念,立足榆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方位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安排部署,全力以赴讲好“榆阳故事”、传播“榆阳声音”,为榆阳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凝聚力量。


据悉,榆阳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共分为十期,第一期专题学习班从2月8日至2月12日,为期五天,安排开班仪式、专题讲座、分组领学、分组研讨、网上自学、总结交流六个环节。第二期至第十期从2月13日至3月15日集中在区委党校进行理论学习、交流研讨,每批由一名区委常委担任督学领导并讲专题党课。


编辑:金苗           责编:温言           终审:吴汉兴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视频
 
特别推荐
 
图片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