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心成立

发布时间:   作者:崔先生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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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崔先生 为进一步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2月8日,西安市鄠邑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心挂牌成立,副区长、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局长郑少华为鄠邑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心揭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崔军及领导班子、机关及局属单位全体干部参加揭牌仪式。

西安市鄠邑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心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宣传贯彻烈士保护、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英烈遗物及史料的挖掘、收集整理、事迹编纂和陈列展示等工作;负责做好全区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理、修缮保护、更新优化等工作;负责烈士史料研究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英烈精神,发挥红色教育作用;负责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清明祭扫活动和其他纪念活动;负责配合上级开展烈士遗骸搜寻鉴工作,积极开展烈士寻亲工作,做好烈士亲属和社会公众日常祭扫和瞻仰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郑少华在揭牌仪式上指出:成立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心,是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及来陕考察和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指示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建立健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际行动,对于加强全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全面推动褒扬纪念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郑少华强调:一是要铭记英烈守好用好纪念设施。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公祭办法》《烈士安葬办法》《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行政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让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利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走在前列,加强相关法规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确保我区红色资源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利用。二是要履职勇担当挖掘保护红色资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以此次揭牌仪式为契机,动员社会爱国人士,广泛参与到烈士事迹和文化的挖掘和研究,主动承担起全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以及烈士遗骸搜寻、发掘迁移、烈士事迹和遗物收集整理等工作,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展现新作为、开创新业绩。三是要感恩奋进丰富活动形式。烈士纪念设施作为弘扬烈士精神和国防教育基地,是红色教育的主阵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烈士纪念设施与文博机构、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等相结合,不断规范展陈解说、社会宣传、引导教育,真正做到让英烈精神、红色文化深入人心。让红色文化活起来、动起来,扩大红色教育覆盖面,有效推动军退工作走深走实。

下一步,鄠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在省市退役军人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大对烈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和遗属的关心关怀,切实让烈士遗属感受到党和政府关怀、人民群众敬重、社会各界温情。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宣讲弘扬英烈精神,进校园、进企业等单位,发挥红色教育作用,让缅怀烈士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形成尊崇英烈化作社会共识。 


编辑:煜辰           责编:王越美           终审:吴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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