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帆
近年来,榆林市非法集资活动以涉案金额大、涉及人员多、跨区域广、损失惨重为主要特征,严重破坏民间投融资活动和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值此时值年末岁尾,如何识别非法集资,怎样提高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让大家度过一个祥和幸福年,相信是广大金融消费者很关心,也很困惑的问题。今天就如何辨别非法集资和非法集资常见套路向广大金融消费者分享。
什么是非法集资
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行为,同时具备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收集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四个特征应当认定为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常用常见手段
免费领取。在非法集资案件中,犯罪分子在前期往往对投资人热情周到、关怀备至,通过赠送小礼品、组织免费旅游等方式吸引投资人的注意,在“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的心理影响下,在体验过这些“免费好处”后,让人很容易产生投资的冲动。
高新技术。借助当下热门的新词汇以及新概念,也是非法集资的常见套路,比如打着“新技术”“区块链”“虚拟货币”“元宇宙”“NFT(数字藏品)”“股权投资”“投资养老”等幌子,编造出看似“高大上”的项目,为投资人描绘一幅美好蓝图。然后通过“限量发售”等话术制造紧迫感,让投资者产生“机不可失”的错觉,从而降低警惕性,一步步落入圈套之中。
名人背书。在权威面前,人们习惯性顺从。非法集资的犯罪分子通过大量展示伪造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名人合影等资料,获取投资人信任。甚至在举办活动的选址上也是花尽心思,以大场面、高规格引人眼球。用这些看似权威的表象,掩盖项目本身的缺陷,使投资人做出错误判断。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速发展,非法集资的手法、方式花样也在不断翻新,尤其借助高科技、各类平台的欺骗手段防不胜防。在此提醒,高回报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在有金融需求时,应通过正规渠道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并进行严格核实。
如何拒绝非法集资高利诱惑
面对高息“诱饵”,不要动心。非法集资的典型特点就是许诺高息回报,不要想着一夜暴富,就不会跌入欺骗者设计的陷阱中。
面对老板“实力”,不要崇拜。经常听受害人说:我投资的这家公司注册资金雄厚,老板实力非常强大。但事实是,工商现在不是批准设立,只是登记认缴,注册资本数额不能代表企业实力。
面对“官方”背景,不要迷信。谎称国企背景,在高大上的酒店开会,对于这种信息,可以多找几个官方网站查证一下,往往就能一目了然。在权威面前,人们习惯性顺从。非法集资的犯罪分子通过大量展示伪造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名人合影等资料,获取投资人信任。甚至在举办活动的选址上也是花尽心思,以大场面、高规格引人眼球。用这些看似权威的表象,掩盖项目本身的缺陷,使投资人做出错误判断。
面对熟人“热心”,不要轻信。面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荐,也要多长个心眼儿,多问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面对违规吸储,坚决不参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在处理非法集资案件的债权债务时,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财产后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
参与非法集资的法律后果
非法集资活动的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参与人是指为非法集资投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一条规定,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非法集集资人和协助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规规定,不再对非法集集资人和协助人不再区分自然人和社会法人,按照集资金额和性质,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五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罚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罚金。犯集资诈骗罪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金;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罚金或没收财产。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按照非法集资参与人定性和权益保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保护的法益是我国的金融秩序,非法集资参与人的行为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诉讼地位不定位为被害人,损失不属于财产权遭受犯罪行为侵害造成的,即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非法集资身披各种“马甲”,不断变换套路,虽然花样频出,万变仍不离其宗,只要我们牢记,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牢记以上四点,我们一定能“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远离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