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邓锦龙)4月28日下午,宝鸡市召开《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据悉,《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宝鸡市第一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标志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条例》分为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鼓励与支持、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56条。《条例》的出台,通过良法善策为社会文明建设保驾护航,是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具体化,也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必要手段,更是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重要体现,标志着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宝鸡是全国文明城市,在多年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探索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市人大常委会在条例制定过程中,不断总结、提升、完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使之上升为法规规定。《条例》有针对性地将创文测评指标内容纳入其中,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许多成功经验总结于内,进一步转化、固化为可操作可执行的法规条款,为更好地开展创建工作夯实了制度基础和法治保障。同时,《条例》对法律法规已经作出规范约束的领域,但属于市民反映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予以重申强调。
《条例》还结合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关于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立法的需要,认真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将相关内容融入法规,增加“文明用餐,使用公筷公勺”“患有流行性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配合相关机构的检验检疫、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规定,用法治手段保障了公共秩序和公众健康生活。
《条例》为文明行为立规矩树导向定红线
近年来,宝鸡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常态长效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民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顺利通过了中央文明办2021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但是在常态化创建进程中,依然存在市民随地吐痰、乱扔烟头、高声喧哗等一些不文明行为。《条例》为文明行为立规矩、树导向、定红线,对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养,巩固深化宝鸡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宝鸡市委文明办负责同志介绍,《条例》第二章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部分,从文明生活、公共秩序、文明出行、文明社区、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方面对市民文明行为进行规范。这些内容标定了市民日常行为的权责边界,让广大市民明了哪些是倡导的文明行为、哪些是禁止的不文明行为。
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乱贴野广告等不文明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宝鸡市容环境卫生,也一直是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宝鸡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同志介绍,《条例》明确了行为准则、管理处罚部门和处罚标准,对未来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都起到了指导性作用。市城管执法局将坚持“天天管理、天天整治、天天执法”的常态化工作模式,加强教育引导和执法力度,使市容环境管控达到常态长效、良性循环。
文明出行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宝鸡市公安局负责同志表示,全市公安交警部门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有行人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横穿马路,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通行、逆行、违规载人、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乱停乱放、逆向停放、不礼让行人、违规使用灯光和喇叭等不文明行为。针对以上不文明交通行为,交管部门将常态化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市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治理,及时纠正电动自行车不登记挂牌、不佩戴头盔,以及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横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广泛开展“礼让行人”“行人过马路靠右行”等一系列文明交通主题活动,切实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和守法意识。
加大宣传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如何更好地推动《条例》转化为广大市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精神力量和文明行动,宝鸡市委文明办负责同志表示,作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协调机构,市委文明办将统筹做好《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等工作。开展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立体式、多维度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通过文字、H5、图解海报、微视频、微动漫等多种方式,播发《条例》的具体内容,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适度曝光,提升《条例》知晓率。积极对接公安、民政、文旅、住建、教育、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重点部门开展《条例》解读,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强化教育引导。
同时,带动全民践行,开展系列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号召带领群众一起“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在“我学习、我参与、我践行”中进一步感受文明创建带来的幸福感、获得感。发挥市委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级文明单位作用,广泛开展《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系列普法活动,持续深化细化实化文明礼仪规范,教育引导市民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加强统筹协调,督促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治理力度,切实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推进各项规定落地落实,维护《条例》的公信力,使广大群众敬畏《条例》、遵守《条例》,知差距、明是非、重细节、强素质,让文明之花开遍陈仓大地。
宝鸡市委文明办也号召广大市民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做文明宝鸡的参与者、建设者、推动者,汇聚起积极向上的文明力量,共同维护我们的美丽家园,用文明素质擦亮城市最美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