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宝鸡提醒:这些人需隔离!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1018陕广新闻

今天(12月11日),陕西渭南市、宝鸡市分别发布健康提醒:

渭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健康提醒

2020年12月10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新增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包括东宁市1例、绥芬河市1例。截至12月11日8时,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1个,中风险地区13个(详见附表)。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再次提醒大家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坚决守住冬春季疫情防线,严防疫情输入,对11月26日以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来渭返渭人员进行排查追踪和健康管理,渭南市疾控中心特温馨提醒:

一、对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含中心社区)、绥芬河市绥芬河镇(含青云小区)来渭返渭且尚在渭南市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由其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措施,开展2次核酸检测。

二、对牡丹江市东宁市(不含东宁镇)、绥芬河市(不含绥芬河镇)来渭返渭且尚在渭南市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由其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居家隔离14天的措施,开展2次核酸检测。

三、对牡丹江市(不含东宁市、绥芬河市)来渭返渭且尚在渭南市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由其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并建议进行2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时间间隔不少于48小时)。

四、近期如非必要,请大家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须前往者,请提前了解目的地防控要求,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渭后,要按照渭南市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报备,并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五、鉴于近期国内多地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检测到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建议凡接触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人员(包括:相关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等)均要加强个人防护,戴手套、戴口罩、勤洗手。

广大市民购买各种冷冻食品,特别是进口鱼、肉、海鲜等冷冻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市场、超市。储存和加工食物时生熟分开、及时清洗,减少接触生鱼生肉等食品原料,食物烧熟煮透。

六、广大市民要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个人防护措施,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医院、汽车站、火车站、商场、超市等人员集中、流动性大、空间密闭的公共场所时)、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七、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宝鸡市疾控中心提示

保持高度警惕

据有关官方网站消息,2020年12月10日,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四川省成都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8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同时,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绥芬河市分别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大家应持续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策略,严防疫情输入,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示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公布的有关疫情动态信息,严格遵守宝鸡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按规定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凡近14天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宝返宝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由其所在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并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三、凡近14天从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和成华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其它地区(非中、高风险地区)来宝返宝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并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四、凡近14天从四川成都市、内蒙古、黑龙江其它地区(非成都市郫都区和成华区、呼伦贝尔市、牡丹江市)来宝返宝人员,自主开展健康监测14天,建议进行核酸检测,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五、如非必须,请广大市民不要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请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返宝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严格落实宝鸡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六、目前境外疫情严重,境外货品被新冠病毒污染风险加大。加之冬季气温低、运输环境类似于冷链系统,易于新冠病毒较长时间存活,易发生“物传人”接触性传播。建议:

(1)凡进入宝鸡市进口货品,须对其外包装进行预防性消毒,降低“物传人”风险。

(2)凡从事进口货品贮存、运输、搬运、销售、屠宰、加工等相关从业人员,在接触进口货品前,要规范戴手套、戴口罩、穿工作服等,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事后及时规范洗手,严防接触性感染。

(3)广大市民在接收进口快寄、物品等,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戴手套、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打开外包装前,进行预防性消毒,事后及时规范洗手,严防接触性感染。必要时主动前往辖区有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七、广大市民要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个人防护措施,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医院、机场、汽车站、火车站、商场、超市等人员集中、流动性大及密闭公共场所时)、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八、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与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

0917-3361329(正常上班期间)

0917-3366885(节假日及夜间)

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2月11日

编辑:张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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