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住建部通报湖北巨型关公像、贵州独山水司楼有关问题:湖北省荆州市在古城历史城区范围内建设的巨型关公雕像,高达57.3米,违反了经批准的《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关规定,破坏了古城风貌和历史文脉。贵州省独山县在影山镇净心谷景区内建设的水司楼,建筑高达99.9米,投资高达2.56亿元,存在脱离实际、滥建“文化地标”、破坏自然景观风貌等问题。
综合来看,本质上有三种情况:一是,所谓的“旅游地标”实际上是“花钱乱象”的呈现,没有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二是,打着旅游开发名义,实际上是破坏了历史文脉;三是,错误地把“修旧如旧”变成了打造“虚假景点”。
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重点地段城市与建筑风貌的管理,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和景观风貌,需要有底线思维,那就是无论如何建设,无论如何改造,都不拆历史建筑、不拆传统民居、不破坏地形地貌。而“120万公斤重的关公像”等所谓的景点恰恰是一种无情的破坏。让历史失去了真实,让历史失去了厚重,反而会让游客厌烦。
“镇妖”还要规矩多“红脸”。比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就明确要求,将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地标建筑、重点地段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作为城市重要项目进行管理,要建立健全设计方案比选论证和公开公示制度,对于不符合城市定位、规划和设计要求或专家意见分歧较大、公示争议较大的,不得批准设计方案。如果这些规定都落实了,还能出现出力不讨好的“巨大关公像”之类的乱象吗!“120万公斤重的关公像”投资如此巨大,当初是如何通过的“专家关”!实际上这暴露的还是“权力的笔乱画”问题。
对于地方而言,需要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干预、纠正,坚决杜绝滥建“文化地标”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文化观、价值观和审美观,从通报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切实在城乡建设中延续历史文脉、塑造特色风貌、展现时代精神。
“120万公斤重的关公像”的出笼,警示吸引游客别“烧错香磕错头”,实实在在的文化内涵和旅游福利才是王道。吸引游客靠的是景点的真美和到位的服务以及游客的舒适感受。治理此类文化投资乱象,是需要有关部门像“关老爷”那样挥舞起斩妖除魔的大刀了。
治理文化投资乱象要“挥舞大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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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郝冬梅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