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蔡国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刘曌琼 时间:2020-11-20
2019年初,咸阳市武功县公安局“8·13”专案组在侦办吴领会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深挖出以蔡国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武功县公安局随即在原“8·13”专案的基础上,继续增派警力进行先期侦查,并于当年3月10日开始对以蔡国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立案侦查。 武功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蔡国强曾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获刑。2006年6月刑满释放后,纠集大批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在赌场高利放贷,获取非法利益。2008年因赌场纠纷与人相约斗殴,影响逐渐扩大,自此逐步形成以蔡国强为组织者、领导者,刘金朋、耿毅、张真等被告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此后,该组织长期盘踞在西安、咸阳等市及周边区县,以非法控制地下赌场、在赌场放贷、收取保护费获取非法利益,并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54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武功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30日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蔡国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56名被告人被判处20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有两名被告人提出上诉。经过判后答疑,两名被告人均撤回上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31日作出二审裁定,准许两名上诉人撤回上诉。 “看到黑恶势力受到法律制裁,真是大快人心。这个‘黑老大’嚣张跋扈,周围很多人听到他的名字就害怕。现在黑恶势力被绳之以法,治安环境明显好多了。扫黑除恶让咱老百姓过上了平平安安的日子。”11月13日,西安市民马先生说。 “扫黑除恶不管涉及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武功县公安局局长李宁说,“在侦查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很多困难、危险和压力。为了让欺压百姓、为害一方的黑恶分子早日被绳之以法,我们无所畏惧!” 武功县人民法院院长郝成院介绍,案件的审理成功运用了“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模式,将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相统一,把司法人文精神、诠释法律政策、落实法律救助、亲情温暖感化等内容融入德治教化中,促使被告人认罪伏法,引导被告人积极改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编辑:小树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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