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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小伙在西安收售银行卡“四件套”赚差价 涉嫌违法一审获刑一年

来源:华商报 作者:宁军 时间:2020-11-12

为了赚取差价,却不顾及卖掉的银行卡会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四名20岁出头的小伙因此栽了跟头。11月11日上午,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未央区华远•锦悦中心广场公开审理了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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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被告人均是97、98年生人。2020年5月初,被告人薛某刚在网上兼职群中看到有人收购银行卡“四件套”(即银行卡与其绑定的手机卡、网银U盾和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遂与对方联系并出售了自己的银行卡,后又陆续纠集被告人赵某、王某伟、赵某航等人,开始在西安市未央区南康新村从事收售银行卡“四件套”活动。

四人分工明确,被告人薛某刚负责寻找收购银行卡的上家,被告人王某伟负责寻找出售银行卡的客户,被告人赵某航负责对收购来的银行卡进行验收和信息登记,被告人赵某负责与售卡客户约定地点进行现场交易,截至2020年6月下旬,该四人共收售银行卡“四件套”25套,获利8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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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四名被告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与忏悔。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宣判,对四名被告人均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违法所得8000元继续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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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审判长魏琼介绍,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上下游关联犯罪不断蔓延,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破坏社会和谐稳定,而非法开办贩卖银行卡、电话卡是此类违法犯罪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法官在此郑重提示,如果银行卡开户人、电话卡开卡人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以出售、出租等方式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其他违法犯罪,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庭审前后,为进一步提升公众满意度,未央法院还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传销活动及戒毒知识进行了现场普法宣传,发放民法典、人民司法、卫生防疫包、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记者 宁军 通讯员 王雨昕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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