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等12人黑社会组织“以商护黑”实施犯罪近40起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编辑 时间:2019-06-06
张涛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西安市首例具有“以商护黑”犯罪特点的典型案件。本案涉及犯罪活动近40起,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涉及犯罪活动最多的案件。公、检、法机关对张涛等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的公正审判和依法严惩,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使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大幅上升。 形成了分工明确 层级分明的涉黑组织 1972年出生的辽宁男子张涛是西安鑫心缘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12年,张涛分别注册成立了西安鑫心缘商贸公司和陕西同心龙盛钢结构装饰工程公司,并担任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纠集梁某、赵某任经理,分别负责公司的日常事务、外围事务,雷某负责停车场事务收费和管理,还有财务人员、一般业务人员,形成了分工明确、层级分明的涉黑组织,人数一度从十人左右发展到六七十人。 张涛等人从筹建西安鑫心缘商贸有限公司到被抓获,在长达数年的时间内,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占绿地SOHO小区地面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强占该小区地下停车场经营洗车行,并先后在西安市逸翠园i都会小区、逸翠尚府小区、林隐天下小区、高新第五季小区、海珀香庭等小区,非法收取在小区开展业务及摆摊做生意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费,强迫小区内的业主和装修人员购买其公司的沙子等装修材料。 经鉴定,2010年2月至2015年6月,该组织共取得停车费、管理费、销售建材收入、垃圾清运收入等共计2051万余元。 连卖盒饭的小贩 开业之前也要“拜码头” 2015年6月,公安机关将张涛等人抓获。破案后,公安机关冻结涉案款项456万余元、扣押涉案款项21.9万余元、猛禽6207CC汽车、江铃牌汽车各一辆、吸毒工具、枪状物等。 据了解,该组织成员文身、黑T恤、平头,外貌特征十分明显。张涛要求成员对他要绝对服从,要求手下事前请示、事后汇报,稍有不从,轻则打骂,重则开除。受张涛等人指使和安排,该组织先后在高新区绿地SOHO、逸翠园、林隐天下、高新第五季等小区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扰乱管理秩序等近40起违法犯罪活动。 在这一区域内装饰装修的施工、装修材料的经营,甚至卖盒饭的小贩,在开业之前,拜访张涛成了一道必经程序,否则在施工和经营过程中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麻烦。 除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他们还犯有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及其他违法事件。 敲诈勒索犯罪22起 团伙成员肆意“收费” 法院认定的敲诈勒索罪多达22起,涉及多个小区,其中仅2015年4月发生在林隐天下小区的就有10起左右: 梁某以不交纳费用就不能进入小区摆摊承揽工程为要挟,强行向某门窗公司老板收取1万元“扎点费”;李某伙同兰某以不交费就不能进入该小区打孔为要挟,向汝某索要2000元;张某某、苏某以不交费就不能摆摊卖盒饭为要挟,向范某索要4000元“保护费”;2015年6月2日,李某、兰某在林隐天下小区门外,以不交费就不能摆摊卖面为要挟,向马某索要一季度4500元的“管理费”。 通过威胁恐吓 强行开展非法经营 2011年5月底,张涛与某物业公司签订停车场委托管理协议,物业公司委托张某所在的公司对丈八一路某地面停车场进行管理。2013年6月协议到期后,张涛未按照协议约定交出停车场管理权,物业公司派人对停车场设施进行拆除,张涛带人购买汽油、烟花爆竹等物,以点燃汽油和礼炮相威胁,拒不交出停车场管理权。后张涛在未给物业公司交纳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强行经营停车场至2015年6月。其间,张涛还强行在该地下停车场内经营洗车行。 2014年6月17日,张涛纠集赵某等人来到绿地SOHO同盟A、B座西侧马路南端,将某物业公司西安分公司在此设点收取停车费的桌椅、遮阳棚等设施破坏,强行用铁栅栏将此处封堵,在该马路北端设点收费。 2015年5月,赵某等人在高新第五季小区门口,发现宋某在此摆摊销售沙子,遂向张涛报告。张涛纠集多人对摊点的工人进行威胁恐吓,将工人赶走。两天后,梁某带领李某、兰某来到宋某在林隐天下小区售卖沙子的摊点,撕毁桌布,破坏摊点,再次对宋某进行威胁。 2013年3月至4月,梁某伙同刘某等人在逸翠尚府小区,采用威胁、恐吓的方式阻拦工人施工,阻拦运送沙石的车辆进入小区,迫使该小区某业主雇用梁某指定的工人砸墙,并从梁某处购买沙子、水泥等建材。 2014年1月初,张涛派在逸翠园i都会小区负责清运垃圾、砸墙等业务的人员,发现该小区某业主未使用其指定的工人砸墙,遂采用威胁、恐吓的方式阻拦业主雇用的砸墙工人施工及倾倒垃圾,并将砸墙工人打伤。 车停派出所门口 妨碍民警正常出警 2013年3月下旬,张涛将奔驰越野车放在未央区某汽车服务公司进行维修,4月,该车被烧毁,协商赔偿未果。当年7月18日,张涛指使张某某等三人驻在该汽车服务公司,妨碍其正常营业。 当年7月24日上午,民警将张某某等三人传唤至汉城派出所进行调查,张涛纠集多人驾车前往,要求派出所放人,并将车辆停放在派出所门口,妨碍派出所正常出警。 同日,公安未央分局决定对其中6人行政拘留10日。 12名被告获刑 刑期最高19年 雁塔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涛为扩大社会影响、确立强势地位、攫取经济利益,采用成立公司、招聘员工、签订合同等合法形式,先后在高新区绿地SOHO、逸翠园、林隐天下、高新第五季等小区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扰乱管理秩序等近40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张涛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梁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刘某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以至于受害群众和业主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后不敢报警求助,忍气吞声,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生产、生活秩序,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在经济领域、社会生活领域都造成了重大影响。 2016年12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400万元、罚金55万元。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3年6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宣判后,张涛等10人不服,提出上诉。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马某申请撤回上诉。 西安中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清楚,定罪准确,惟认定张某某参与恐吓、威胁宋某的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改判。2018年7月5日,西安中院公开宣判,张某某寻衅滋事罪的量刑由原判1年10个月改判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其余均维持原判。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政勋点评称,该起案件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既实现了个案的公正,也为日后处理类似案件积累了经验、创造了先例,又维护、推进了西安市的安全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记者 樊华 编辑:慕瑜 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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