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防疫促就业10条”助力企业复开工和农民工转移就业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宋光 时间:2020-03-04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记者 宋光)3月4日,记者从渭南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止3月2日,围绕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全市共动员组织转移农民工返岗复工4.3万人,开展“点对点”组织农民工返岗就业89批(次),集中安排专车567车次输送务工人员4585人,提供购票服务和配合企业接回等其它方式帮助外出转移3.8万人,支持全市重点企业复工35家,帮助解决复工就业1839人。 渭南市人社局副局长董建明介绍,为确保全市农民工返岗复工,市人社局成立了应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和农民工返岗复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建立了农民工返岗复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24小时用工调度保障制度,为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的重点行业企业协调解决用工困难;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协作机制,实施农民工复工“返岗护航”行动。发挥工业企业专项奖补资金、就业补助资金、职业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等三项稳就业专项资金作用,为农民工就业创业、企业复开工提供政策助力。支持企业开展职业能力提升行动线上培训,稳定就业岗位。截止目前,全市共组织培训35班次,参训企业员工达3783人;及时将全市所有现场“春风行动”招聘会调整为网络线上招聘会,围绕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开展线上“春风行动”,为用工双方搭建便捷平台,解决实际困难。截止目前,全市已组织开展线上招聘活动76场次,组织用工企业854家,达成就业意见5400余人。 记者获悉,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开工和农民工转移就业,渭南市出台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简称为“防疫促就业政策10条”,即:职业培训补贴。疫情期间,各类企业或就业群体按规定组织或参加免费线上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的,均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疫情防控期间,各类企业新吸纳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吸纳人数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各类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向农民工等群体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可按实际介绍成功就业人数给予每人500元标准的职业介绍补贴;交通费补贴。在疫情防控集中转移就业期间,对有组织集中开展点对点保障农民工返岗和外出就业的,按每人最高500元标准给予交通费补贴;临时生活补贴。疫情防控期间,对复工企业返岗员工因疫情企业无法正常开工或个人被隔离观察等原因无法正常上岗的,按每人每日不高于80元标准给予临时生活补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纳的50%提高到60%;标准化创业中心服务补贴。为支持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近就地创业就业,按照20万元、10万元标准分别给予县级、镇级创业中心资金支持,用于补贴创业人员的房租、水电、物业等费用;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今年2至6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限为今年2至4月;个人社会保险补贴。今年2至6月,对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给予上述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全额补贴;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实现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给予个人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总额的2/3补贴;临时公益性岗位。面向发生和存在新冠疑似病例的社区设置防疫临时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置因疫情暂时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岗位设置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编辑:大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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