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 时间:2020-02-23
2月22日15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黄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思泓,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曦,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向阳,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师建平出席,介绍陕西省政法系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及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单红主持。 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单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要加强社会治理,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多次强调要依法防控。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黄超先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思泓先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曦先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向阳先生,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师建平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我省政法系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及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黄超: 首先感谢媒体朋友一个多月来对全省政法战线广大干警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全力配合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系列情况的宣传报道,你们也在一线冒着风险进行采访,工作十分辛苦,我代表全省政法干警向你们致敬!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分区分级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坚决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重点任务。下面,我就全省政法系统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作简要介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政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闻令即动、冲锋在前,严格执法、履职尽责,加强对重点目标的保卫和社会面的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及时、妥善做好相关案件处理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为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做出了不懈努力。 一、统筹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按照中、省统一安排部署,省委政法委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一次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两次全省视频会议,并两次下发做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政法系统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等领导同志深入联防联控工作点和防控重点单位、场所,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应急方案》,立即启动战时机制和最高等级勤务,每天召开视频调度会、分析研判会,指导做好安检查危、社会面管控工作。省司法厅对监狱、戒毒所采取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加强对监所内人员的实时监测;动员各级司法行政人员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矛盾化解、法律服务工作。省高级法院下发有关《通告》,强化诉讼服务,引导群众通过跨域立案、电子缴费、远程开庭、网络查控、视频接访等方式办理立案、执行、信访业务。省检察院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反映问题的公告,服务疫情防控期间涉法涉诉工作。连日来,全省社会面每天投入巡逻防控警力4万余人、群防力量16万余人。各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都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广大政法干警奋战一线,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截至目前,全省没有发生影响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 二、联防联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级政法机关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迎难而上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上阵、靠前指挥,按照党委和政府统一要求,加强与卫健、防疫等部门协作,部署做好流入流出人员检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坚持群防群治,打好人民战争,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志愿者作用,加强社区联防联控,筑牢社区这道防护底线。公安机关从1月21日开始落实高等级防控勤务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打好控、防、救、治组合拳,全面排查从疫情重点地区返乡及来陕人员,加强对车站、地铁、机场和鄂陕交界、高速出口、城镇出入口等重要部位的检查,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加强对定点医院、隔离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治安防控,强化道路交通管控,优先保障救护车辆、防疫车辆和运送医护人员、药品器械、民生物资等车辆通行,严防发生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事故。截至2月21日,全省136个公安检查站和753个联合防疫检查点,累计盘查车辆472万余台、848万余人次。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对监狱、戒毒所、看守所等监管场所高标准防疫要求,进一步从严从细落实封闭管理,加强对在押人员和戒毒人员的防护、对新收押人员的检测隔离,坚决把疫情阻击在监墙之外。截至目前,我省监管场所无一例感染,生产生活井然有序、安全稳定。 三、严格执法,坚决打赢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攻击战。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处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各级政法机关坚决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省委政法委下发有关《通知》,从深入开展矛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依法严厉惩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组织省高级法院法官解读“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指导各级政法机关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均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积极推行网上办案,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方式办公办案,合力打好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攻击战。各级政法机关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和聚众哄抢、造谣传谣、破坏交通设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失职渎职等犯罪作为依法惩治的重点,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社会安定有序。截至2月21日,全省共查处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871起;其中,治安案件723起、刑事案件148起,行政处罚1103人次。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67件95人;西安、咸阳两地法院共宣判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4件。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月14日、21日,通过远程庭审,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以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这两起案件从侦办到依法宣判仅用了10天左右时间,被告人当庭认罪服判,表示不上诉,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强化宣传,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舆论战。各级政法机关围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加强依法防控正面宣传,加强法律政策解读,正确引导舆论,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着力提升政法宣传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平安陕西”“法治三秦”等政法新媒体“两微一端”,通过设置“战疫情 陕西政法在行动”“讲好法治故事 传递政法好声音”等专栏,深入宣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报道各级各部门抗击疫情的措施成效;通过“警徽在战疫中闪闪发光 党旗在最前线高高飘扬”等图文故事、“抖音”“快手”、视频、歌曲、快板等方式,报道在依法防控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典型事例,生动讲述配合防疫抗疫一线政法干警依法化解矛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展现政法干警不畏艰险、共克时艰的铁军风采。截至2月21日,全省政法机关共查处疫情期间网上造谣滋事222人;其中,依法处理47人,批评教育175人;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凝聚起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为保障和服务我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思泓: 我向大家介绍一下疫情防控期间我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陕西各级法院全面落实中、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做到疫情防控一刻不松、履职尽责一刻不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突出依法防控。省高院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李智同志为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省防控实际及时出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共8件;与省卫健委、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敦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高危重点人员如实登记申报的通告》;选派法官接受媒体采访,就“两高两部”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意见》进行解读,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优化诉讼服务,回应群众关切。全省各级法院科学统筹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不松懈,诉讼服务不停歇。2月3日调整诉讼服务和立案信访接待方式、暂停现场服务以来,各级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引导群众和当事人通过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陕西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热线等“零接触”渠道,进行法律咨询、网上立案、案件查询、申诉信访或者其他诉讼服务;同时为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努力降低疫情防控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实际影响,各级法院积极推进网上庭审、网上调解、网上执行等工作。截至2月21日18时,全省法院线上各平台累计服务群众96034人次;办理网上立案申请1051件,受理网上信访23件,均予以及时在网上回复;共完成网上开庭、调解168件;通过电话、微信、网上冻结划扣等方式执结案件517件,执结金额6917.94万元。 三是强化审判职能,服务防疫大局。坚决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刑事审判工作总要求。省法院及各中院成立专班,加强对妨害疫情防控相关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靠前了解情况,对全省各地已出现的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案件提前研判,为快立快审快判打好基础;严格依法办案,特别是对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打击,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和经济健康平稳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2月14日陕西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通过远程庭审进行判决,被告人杨某某因暴力抗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截至昨天,西安、咸阳两地法院共宣判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4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积极研判涉疫情民商事、执行和行政等案件法律问题,对于从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运输、销售的涉诉公司、企业所提出的恢复信用、许可生产、解封账户等临时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申请的,原则上依法予以准许。西安中院紧急为生产医用一类防护服、口罩的西安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和生产“84”消毒液的西安某洗涤有限公司修复企业信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铜川市耀州区法院积极协调,依法快速解冻某隔离定点医院的银行账户,使其得以及时采购疫情防控药物、医疗器材等,有效保障疫情防控任务的开展。 另外,在抓紧抓实抓细法院自身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全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入到各地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中。在很多检查站、社区、村镇活跃着陕西法院人的身影,协助地方政府及基层组织,开展人员排查、入户登记、环境消毒等工作,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上来,有效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为陕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强司法服务和保障。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曦: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高检院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全力投入抗击疫情的斗争。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介绍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的相关情况。 一、快速反应、强化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得到及时有力司法保障 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及时有力的司法保障。省检察院三次召开党组会学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学习上级的相关要求和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院及相关业务部门先后下发六份通知,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省院成立了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上下联动的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明确了涉疫情刑事案件的范围,对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快捕快诉从严处理、案件办理“三同步”、涉疫情案件日报告等工作内容和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刑事执行、公益诉讼等部门也对做好防疫期间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已经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贯彻高检院、省院的工作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检察工作,不停、不等、不靠、不拖、不推,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十项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二、积极配合、强化监督,确保从快从严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 截至2月21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67件95人。其中,提前介入66件,批捕9件9人,起诉4件4人,监督立案1件1人,一审已判决4件4人。 查办案件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提前介入力度大。“两高”《关于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32种涉疫情刑事犯罪。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对正在办理的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率达到了98.5%,实现了关口前移。二是上级院的指导力度大。省、市两级院均采取挂牌督办、疑难案件上级把关定性以及发布指导性案例等办法加强对下级院的业务指导。省院对西安王某娜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等12起重点案件实行了挂牌督办。首批发布了五个典型案例,指导全省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工作。三是从快从重打击力度大。如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妨害公务案,杨某某不服从疫情防控人员的管理,拳击处警的公安干警,致公安干警面部受伤。公安机关于2月4日立案,10日报请逮捕,长安区检察院当日即批准逮捕,12日即提起公诉,2月14日,长安区人民法院即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三、上下联动、加强指导,确保实现办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三个效果”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疫情防控越是到关键时期,越是要坚持依法办案,确实做到不枉不纵。在从重从快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同时,也要特别注意稳妥、严格依法。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防疫工作,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为此,我们始终强调按照具体工作规范严格依法办案,两高、两部《意见》发布后,我们又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意见》规定依法办理各类案件,强化请示报告要求和对下指导措施。针对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情况,省院决定此类案件统一报由省检察院把关。商洛市院、西安市蓝田区院、渭南市临渭区院在提前介入的涉嫌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立案侦查的三起案件中,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协商,及时提出调整侦查方向的建议,侦查机关接受检察机关的建议,均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继续侦查。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两手抓、两不误”,切实把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关于疫情防控各项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在防疫战疫大考中交上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 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向阳: 疫情就是警情,防控就是责任。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省公安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坚持全警参战、联防联控,全力以赴维护陕西社会大局稳定,坚持严格执法、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类违法犯罪,切实扛起抗击疫情的政治责任。 一、坚持全警参与、联防联控,全力以赴维护陕西社会大局稳定 全省公安机关持续保持最高等级查控勤务,强化社会面巡逻防范和排查防控力量,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日均投入社会面巡逻防控警力4.4万余人次、巡逻车组4000余组,启动公安检查站136个、联合防疫检查点753个,累计查控车辆472万余台次、人员848万余人次。二是加强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全面强化医疗机构安全保卫,日均派驻警力3800余人次,全力维护指定救治医院、隔离点、发热门诊治安秩序。强化对省内4家生产医护产品企业的安全保卫。加强“两站一场”(汽车站、火车站和飞机场)人员密集场所巡逻防控和交通疏导,配合做好人员体温检测和秩序维护工作。三是加强医疗防护和民生物资应急通行保障。联合卫健部门制发特别通行证1.1万余张,为救护、防疫和运送医护人员、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水、电、油、气、煤等涉及基础民生物资以及蛋、奶、粮、油、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运送车辆顺利通行。四是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决策和部署,及时做好错峰返程道路交通保畅工作,积极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提供服务帮助,确保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 二、坚持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坚决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 为规范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制定出台了《全省公安机关办理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类案件法律指导意见》和《陕西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重点打击查处了五类严重破坏疫情防控、损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一是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口罩、手套、消毒药水等防护物品和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共侦破此类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人,查扣假冒伪劣口罩17.4万余只,过期橡胶手套1.9万余只,劣质护目镜724副,摧毁犯罪窝点18个,涉案金额380余万元。二是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全省共破获此类案件6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9名,涉案总金额1630余万元。三是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拒不执行政府部门防控措施、干扰和破坏疫情防控等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共办理妨害公务案件17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145起,依法处理199人。四是严厉打击非法捕猎、杀害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共办理此类案件1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人。五是严厉打击制造网络谣言、散布虚假信息、造谣惑众、引发社会恐慌,以及恶意污蔑攻击党和政府的违法行为。共落地查控222人,立案47起,依法处理47人,批评教育175人。 截至2月21日,全省共办理上述五类案件295起,依法打击处理403人。 当前,疫情防控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定必胜信心、勇于担当作为,坚持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扎实抓好战疫情、防风险、护安全、保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师建平: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司法部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全力以赴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科学依法有力有序开展,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省司法厅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形成了“1+8”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坚持零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加强疫情防控指导。 二是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制定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实施意见和十条措施。与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沟通,加快做好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立法的准备工作,坚决斩断伸向“野味产业”的黑手,从源头上控制公共卫生风险。对8件省政府疫情防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设置传染病防治法执法监督投诉举报信箱,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食品药品等民生重点领域监督管理。指导做好特殊时期涉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强化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挥司法所扎根基层的优势,动员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省3000余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和4万余名人民调解员坚守疫情防控第一线,参与镇(街)、村居、社区各项排查防控和普法宣传等工作,协助辖区党委政府依法制定疫情防控措施,排查化解涉疫矛盾纠纷5000余件,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四是强化疫情防控法治宣传。部署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指导各地各单位运用多种方式,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疫情期间,全省各地各单位共编发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竞答3600余篇,制作公益广告2000余条,制作普法微视频100余条,编印涉疫法律读本13万余份,利用手机推送疫情防控信息2400万条次。同时,在法治陕西网、厅门户网站开辟疫情防控专栏,在微信公众号开通法治防疫小程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普及防护知识,加强疫情防控正面宣传引导。 五是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推行网上办理、延时服务等形式,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指导组建20个法律志愿服务团,1872名律师主动为各级政府、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提供公益、点对点的精准法律服务。指导编发防控疫情文章200余篇,积极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六是加强疫情防控督察指导。昨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了发布会,通报了有关情况,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至2月20日20时,湖北、山东、浙江等省的五所监狱发生了罪犯感染疫情,对我们的工作也是警示。目前我省监狱、戒毒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扎实有效,没有出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和病例。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我们始终把监管场所作为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科学配置领导力量、值班力量和备勤力量,组织开展严密细致的拉网式摸排,按照宁严勿缺、宁宽勿窄、宁多勿少、宁重勿漏的原则和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放过一个可疑环节的要求,严密排查“五类”人员,严防将传染病源带到监管场所,坚决切断传播链。加强督导检查,突出监管场所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防控。采取视频督察、现场检查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督促指导重点场所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了监管场所的绝对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细化防控措施,强化法治保障,加强法治宣传,突出矛盾化解,优化法律服务,努力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记者提问环节 中国日报记者: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了关键时期。请问,陕西法院在依法及时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思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做好当前执法办案工作的总体要求,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各刑事审判庭、研究室、宣教处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及时研究法律适用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和舆论宣传,确保依法公正裁判,扩大审判效果。全省各中级法院也均在第一时间成立了相应专班,密切与当地公安、检察机关的分工配合和工作衔接,确保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二是积极跟进研判。对全省各地已经出现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及时跟进,提前研判,为快立快审快判妨害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打下良好基础。目前法院已立案4件,审结4件,实现了快审快判。近期,咸阳市泾阳县法院、乾县法院分别对两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完成审判,两起案件从立案到审判均在24小时内完成;西安市长安区法院2月14日对陕西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宣判后,2月21日,再次对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审理并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三是坚持依法公正高效审判。严格依法审判,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照刑事法律法规,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准确定罪量刑。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对所有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一律依法从严打击,有力震慑犯罪,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特别注意正确适用“两高两部”《意见》,严格依法审判,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积极通过法院自媒体公开审判情况和判决结果,及时发布权威消息,引导公众理性对待防控措施,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截止2月21日18时,陕西高院官方微信发布相关信息78条,阅读量32万人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省法院将进一步加强跟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努力做好防疫期间的各项工作。 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省委政法委作为领导机关,对下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严格公正执法,妥善做好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依法处理工作有什么具体举措和要求? 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黄超: 下一步,省委政法委坚决按照中央政法委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政法机关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自觉服务工作大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各类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对于发生的各类案件依法快速侦查、起诉、审判,保持依法惩治的高压态势,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三是严格依法履职。最近,从网上披露出外省及我省一些基层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小区保安受委托从事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打骂群众。针对这些情况,省委政法委昨天已下发《通知》,进一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执法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授权、按程序开展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更不能违背法律规定滥用职权,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民合法权益。各级党委政法委加强对执法机关执法监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反法律规定或法定程序,打骂群众、粗暴执法、滥用职权的,一定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四是落实“三同步”要求。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指导政法机关在办理涉疫情防控工作中违法犯罪案件时,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重大案件由省、市两级实行挂牌督办。五是实行司法公开。办理涉疫情非涉密案件,在办理各环节向社会公开案件办理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力求做到司法公正。 三秦都市报记者: 省委普法办最近就“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请问这次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的重点有哪些?能否介绍具体的责任分工? 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师建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防控新冠肺炎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按照全国普法办有关通知精神,省委普法办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2月15日,省委普法办印发了《陕西省“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方案》就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提出了总体要求、宣传重点、责任分工、近期工作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 这次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的重点是: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 这次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由省委普法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其中: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负责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在疫情防控相关立法修法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引导各方面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负责在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工作中开展法治宣传。 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省民航局按照职责负责在相应公共交通工具、运输场站内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负责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省卫健委负责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防疫工作相关的价格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西安海关负责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省委网信办、省广电局负责指导网络和广播电视媒体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支持和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普法宣传行动。 省委、省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开展相关法治宣传。 《方案》还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明确责任分工,着力推进疫情防控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等基层和一线。 中国报道杂志记者: 对于公安已经立案的妨害疫情防控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曦: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是指检察机关介入公安正在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活动,坚持以客观性证据为裁判规则,对侦查机关在取证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 工作方法主要有听取案件情况介绍、审查正在收集的证据、召开案件研讨会、共同会商、提出意见建议等。 工作的重点在适用法律、现有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以及下一步的侦查取证方向。 在这次抗击疫情期间,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机关正在办理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法律适用方面,有数起案件,建议侦查机关调整侦查方向,改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继续侦查,侦查机关均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办案效果很好。另外,在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完善等反面也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检察机关提前熟悉了案情,关口前移,把原来可能在批捕、起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前解决,加快了后面诉讼程序的进程。 西安晚报记者: 请问李厅长,在疫情防控期间,尤其是随着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面对群众关心的车辆、驾照审验,户籍及出入境业务办理需求,公安机关有哪些具体便民措施? 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向阳: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为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确保群众健康安全,公安机关在坚持狠抓社会面防范和严厉打击涉疫类违法犯罪同时,积极开展网上业务办理,尤其是随着下一步复工复产的逐步有序推进,公安机关将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一是公安交管业务办理,实行“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积极推行“足不出户”网上办,保障群众疫情防控期间必要驾车出行需求。对交通违法业务的办理,群众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优驾行”微信及各地自建平台自助处理;对近期“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驾驶人逾期未参加审验的”、“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后驾车的”等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提示、提醒的方式,不扣车、不处罚;对临时行驶车号牌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后台审核、邮寄送达;对救护、防疫和运送医护人员、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以及运送蔬菜、肉蛋奶、粮油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通专门“绿色通道”,实行业务加急办理、预约办理、便捷办理,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车辆便利出行。 二是公安户籍业务办理,对群众办理户口、身份证等业务,各级公安户政部门和派出所均公开了户政窗口民警的联系方式,可以拨打电话预约办理服务;也可以通过“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办理。 三是公安出入境业务办理,对群众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等业务,可以通过各办理窗口公布的绿色通道24小时电话,及“陕西公安互联网+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进行预约办理。 编辑:唐伟 金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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