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召开第四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新闻发布会 来源:延安融媒体中心 作者: 时间:2020-02-14
2月13日上午,延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我市第四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刘雁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雷钧,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左兴社,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旺京,市卫生监督所所长李金涛,市疾控中心流行病科科长、流行疾病控制副主任医师贺江就疫情发生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回答记者提问。 全市累计确诊8例,共治愈出院6例 刘雁冰对目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通报。截至2月12日11时,我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例。2月12日,经有效救治,我市又有4名确诊患者经复检及专家核定,达到出院标准治愈出院。截至12日18时,共治愈出院6例,剩余2例均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治疗,病情稳定。 刘雁冰说,当前正值春运返程高峰,随着人员返程、企业复工、学生返校,人流、车流集中上路,对防控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市卫健委将以《防控方案》(第四版)为工作指引,统筹协调疫情防控与公众出行需求,针对复工人员做好预检排查和登记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造成的防控压力。同时,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传染病区的规范设置、流程优化、院内感控等部位和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的医学集中隔离点的医疗服务、生活保障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医疗机构、隔离点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规范化、无害化处理的全覆盖,全过程监督,确保疫情不扩散。并继续围绕群众、媒体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手机短信、宣传海报、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多方式答疑解惑,普及健康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社会信心。 另外,为继续提升救治能力,市卫健委已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精准指导对患者进行分类救治。 公布网上立案流程,接受当事人各种咨询600余人次 雷钧介绍,1月27日,市中院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向社会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通告》两期,公布了网上立案操作流程,立案、信访、执行值班电话和邮件收发地址,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等方式办理诉讼事项。在不影响正常审判工作的前提下,有效防止涉诉群众聚集流动,封堵病毒传播风险。 截止目前,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两级法院共网上立案19件,邮寄立案3件,网上跨域审查案件45件,立案11件。法院工作人员累计接受当事人互联网、微信、电话咨询600余人次。办案法官对未结案件中依法可书面审理的案件以及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进行书面审理,切实做到“办公方式改变、执法办案不停,群众接触减少、为民服务不减”,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益。 他建议,诉讼参与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优先使用“陕西移动微法院”(具体操作步骤:打开微信→点击发现→点击小程序→点击陕西移动微法院→选择办理业务类型→选择办理业务的法院)。大家也可以关注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微博,市中院将及时发布工作动态。 参与53个检查点查控工作,办理涉疫案件6起 左兴社介绍,延安市公安局紧紧围绕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工作任务,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20410人次,参与53个疫情联合防控检查点查控工作,共检查过往车辆164854辆次、310133人次。并紧急编制疫情交通查控“二维码”登记程序,在全市各查控卡点普及推行。对违反疫情防控、阻碍公务人员执法、损坏疫情防控设施、公然辱骂、殴打防控工作人员、故意编造不实信息、散布不实言论造成社会恐慌等12类违法行为的人员,予以严厉打击。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办理涉疫案件6起、行政拘留5人,不予处罚1人,化解涉疫类矛盾纠纷22起。先后发放防护服110套、口罩46225个、护目镜634个、测温仪165个、消毒液2301公斤。 左兴社说,市公安局正在设计开发一款移动端人员登记核验系统、企业复工登记核验审批系统。目前,系统设计已经初步完成,具备上线试运行条件,一旦成熟,将尽快交付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启用。 发放宣传页5.4万余张,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 罗旺京说,疫情防控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制作宣传展板(专栏)501块,悬挂横幅887条,发放新冠肺炎预防知识宣传页5.4万余张,传染病防治法读本8700册,组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队155个,招募志愿者749名,下载转发宣传海报6523次,编发手机普法宣传短信3.3万余条,组建疫情防控普法微信群348个。全市律师共接受电话网络咨询76人次;公证机构接受电话咨询55人次,办理公证事项7件;法律援助机构接受电话、微信咨询74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办理医学司法鉴定案件13件。通过电话回复咨询5件,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件。 对于司法行政部门如何帮助群众和企业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服务方面的问题,罗旺京说,疫情发生后,延安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大厅、“12348”延安法网和“12348”法律援助热线三大平台作用,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中心)合理安排人员在岗值班,采取电话预约、网上办理等灵活工作方式,确保工作有序运转。 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的防控措施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和加强 李金涛对疫情防控期间全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进行了报告。他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认真履职,依法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采供血机构的采血活动;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单位;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使用;公共场所和有关单位的卫生条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进行依法监督检查。 截止2月12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动监督人员2664人次,出动车辆576台次;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1148户次,监督检查医疗废物636户次,集中涉及“新冠”的医疗机构77户次,下达卫生行政执法文书616份,依法处罚医疗机构6户。监督检查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554户次。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879家,其中宾馆饭店985户次,“两站一场”69户次,商超362户次,其他463户次; 监督检查交通检查点155户次,检查企事业单位、生活饮用水单位199户次,出具监督文书785份,依法对公共场所行政处罚3户。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的防控措施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和加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的8个新变化 贺江说,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国家卫健委修订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增加了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特征的阐述。增加了仅适用于湖北省的监测定义,包括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在湖北以外省份的监测定义中,调整了疑似病例的流行病学史描述和判定原则。同时,在监测方案中,删除轻症病例定义,将其纳入临床分型中的轻型。增加了无症状感染者的主要发现途经、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和解除要求。并将聚集性病例标本上送中国疾控中心复核确认的例数要求调整至“5例及以上”。在流行病学调查方案中,明确疑似病例的调查内容为基本信息和密切接触者情况,在明确诊断前不要求进行个案调查表网络报告,减轻基层工作压力。此外,调整了密切接触者的管理措施。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加强对居家观察对象的管理。 编辑:张瑞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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