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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 时间:2020-02-13


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

解读《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2月12日15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刘迎军先生,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刘红春先生,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袁小平先生,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霄峻先生,陕西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韩彦庆先生出席,解读《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单红主持。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刘迎军:

    我就2月11日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20〕3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介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疫情防控取得初步成效。胡和平书记和刘国中省长亲自靠前指挥,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多次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及时作出控、防、救、治等一系列重要工作安排。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处于关键时期,其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影响还在持续,需要我们及早应对。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为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省政府就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出台《意见》,共7个方面22条举措。

    (一)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包括落实中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相关政策1条,主要有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企业技术改造和产能提升项目给予专项补助、发挥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强化超市和农贸市场商品供给、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必要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畅等内容。

    (二)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主要包括分类施策有序恢复企业生产、进一步减轻税费负担、缓缴社会保险费、强化金融支持、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等5条政策。比如,支持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及配送企业复工,2020年2月和3月用电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的企业,可最长6个月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鼓励各大型银行对受疫情影响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水平上下浮10%;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减免担保费用等,这些都是“真金白银”的扶持。

    (三)实施援企稳岗政策。主要包括支持企业用人稳岗、强化公共就业服务2条政策。特别是为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将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费的50%提高到60%;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培训的,纳入职业技术提升专帐资金范围给予全额补贴;按照市、镇级创业中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用于补贴入孵企业房租、水电费等。

    (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稳投资。主要包括强化重点项目建设、优化投资审批服务、发挥好政府投资引导作用3条政策。为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实行省级重点项目复工、开工台账管理,切实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涉及相关的道路畅通、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问题,一季度下达用于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30%以上。

    (五)聚力聚焦重点任务不放松。主要包括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抓好农业生产、支持服务业稳步回升6条政策。特别是针对春节期间消费影响较大的问题,要求省级有关部门制定支持受疫情冲击的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恢复运营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疫情过后旅游业恢复发展预案。

    (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要包括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全面夯实基层基础、认真做好应急值守3条政策。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到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双到位”。特别强调,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安全值班等制度,确保出现险情第一时间安全高效处置。

    (七)着力稳定市场预期。主要包括建立疫情期间经济运行调度分析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条政策。在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前提下,持续加强各领域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预警,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企业在产品生产、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资金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一协调解决。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级部门和各地市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促进疫情期间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刘红春:    

 疫情发生以来,省财政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履责,快速反应,采取了一系列资金和政策保障措施,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建立防疫经费应急保障机制。疫情发生后,省财政厅迅速发文,明确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采取财政预算安排、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等多种方式,确保疫情防控所必须的经费。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省财政视情予以补助。资金拨付和使用上,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加快拨付,严格专款专用。陕西财政云系统每天24小时运行,开通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截至2月11日,全省各级财政已紧急预拨或安排投入疫情防控资金累计17.0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力度。省财政已下达中省疫情防控补助资金3.2亿元,积极支持市县开展防疫工作。2月9日,经省政府批准,动用省长预备费,再次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基层防疫物资采购、患者救治、疫情控制经费等支出。同时,省财政密切关注基层库款运行情况,制定基层国库保障工作预案,及时向市县调度资金。

三、制定患者医疗费用综合保障政策。一是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医疗费用,在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各级财政补助解决。对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保障政策。二是患者异地就诊报销比例不降低。三是将所有治疗新冠肺炎的必需药品和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四是对救治医院提前预拨医保基金,本次疫情诊治费用单独核算,不纳入救治医院医保总额。目前,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已预拨医保基金4.29亿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四、落实对一线防疫人员的关爱保障政策。对因参与疫情防治工作而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人员,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按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有关政策,中央财政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实施诊断、治疗、护理、检测等相关工作的人员,按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对参与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实行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政策。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开辟政府采购绿色通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大幅提高了物资采购效率,支持了防疫物资保障和供应。

六、加大对防疫物资生产、蔬菜运输补贴和疫情科研攻关支持力度。对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省级财政按照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力支持提高物资保障能力。对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能提升项目,通过省级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予以补助支持。紧急拨付省级医药储备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3家医药储备企业,加大疫情防控医药物资采购力度。紧急拨付600万元蔬菜运输物流补贴,支持西安市做好防疫期间人民群众生活保障及市场供应。下达专项资金360万元,支持开展疫情应急防治科研攻关。与有关部门一起,抓紧研究确定了我省首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物资进口免税单位及免税物资清单,对10家企业进口的防护服等11种物资,免征进口关税。

七、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担保支持。财政金融协同精准发力,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下。对从事生产、运输、销售应对疫情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制定差异化金融服务方案,简化评审及担保手续,免收再担保费用,确保企业融资渠道畅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暂时受困于疫情的小微企业,倡导各合作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取消反担保要求,协调金融机构免除因疫情直接造成的担保贷款逾期、欠息等违约费用;对合作担保机构在疫情期间开展的疫情防控类业务,放宽再担保备案条件,取消合作银行限制,进一步扩大政策支持范围。

八、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产保供。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支持疫情防控税费和生产发展财税政策,从疫情防治、药品研发、防疫物资生产采购、生产生活物资保障、缓解企业困难、鼓励捐赠、税费缴纳服务等方面提出了系列政策措施,主要有:减免中小企业税费负担,对涉及防疫工作的机构和个人,全面落实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对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企业,依法办理延缓缴纳;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防疫物资的企业,根据企业吸纳用工人数,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科研、生产、建筑等单位,按困难企业标准实施稳岗返还。缓解受疫情影响企业困难,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经营受重大影响的,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对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8年;疫情防控期间,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适当提高其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发挥省级投资引导基金作用,纾困基金按市场化方式优先支持疫苗药品研制、防护装备设备、医疗救助服务、医药生产流通等防疫保障类企业。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切实加大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力度,指导市县用好中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以及社会捐赠资金,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求;兜实兜牢“三保”底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维护社会稳定;落实落细各项财税政策,加大对防疫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支持力度,支持做好重要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努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强防疫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切实提高疫情防治资金效益。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袁小平: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省政府分别出台了18条和22条政策措施。对此,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了近30项落地举措,这些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三个全力”上:

一、全力支持防控保供

一是支持复产扩能,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二是支持物资运输,对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物流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和运输防控重点物资的车辆,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

三是支持防护救治,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规定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是支持公益捐赠,对企业和个人按规定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对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对上述政策,我们迅速进行全媒体宣传,让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会申报,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全面精准落地。  

二、全力保障办税缴费的安全便捷

在线上,全力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大力倡导“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见面”的办税缴费模式,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达300多项,进一步拓宽“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发票、无纸化申报出口退(免)税,以及通过传真、邮寄、电子方式送达资料的范围。同时,公布咨询电话161个,预约电话108个,并进一步增配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员力量。通过这些措施,尽可能使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网上办理。

在线下,全力保障办税场所安全快捷。一是开足办税窗口,全省共开放人工办税服务场所196个,自主办税场所58个,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清洁消毒;二是开辟绿色直通,即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服务,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税费事宜;三是推行错峰办理,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全面提供预约服务,实行错峰办理,减少人员集聚,同时推行容缺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三、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一是在税额调整方面,对采用“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如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定额;如果因疫情影响停止生产经营的,可申请即时办理停业手续。

二是在纳税申报方面,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同时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

三是在税款缴纳方面,如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四是在困难减免方面,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对旅游、住宿、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是在发票管理方面,切实保证疫情期间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降低;对从事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销售和运输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时调整其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同时,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或推迟直接入户检查。

以上是税务支持疫情防控的主要政策措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努力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持续为全面战胜疫情贡献税务力量。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霄峻:

 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陕西省金融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满足疫情防控的金融需求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快速反应,主动出击,引导全省金融业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支撑作用,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陕西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助力全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全省金融机构积极行动,精准对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融资需求,强化对重点医疗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持。据不完全统计,春节以来,全省金融机构已累计为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投放信贷资金超过10亿元。

    一是强化对防控疫情金融服务政策指导。1月31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下发《关于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医疗卫生等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因疫情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度过难关,不随意抽贷、断贷、压贷。并向金融机构发布抗击疫情期间再贴现政策指引,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医院、医疗科研、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等领域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物流运输等的支持,积极保障涉及社会稳定的民生物资生产流通环节融资需求。此外,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针对中小金融机构因支持疫情防控产生的流动性需求,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随时提供支持各类流动性支持。

    二是切实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工具。为应对疫情,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人民银行总行下发了《关于发放再贷款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与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推出防控疫情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注入低成本资金,支持其向防控疫情重点企业提供更多信贷支持。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向银行机构发布资金需求清单,全天候组织银行与企业积极对接,第一时间满足企业生产需求,确保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开通疫情贷款信用报告查询绿色通道,凡是涉及疫情防控的信贷业务,可24小时办理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截至2月11日,陕西省具备专项再贷款使用资格的9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已经为纳入全国重点疫情防控保障名单的企业累计发放贷款1.23亿元,贷款平均期限26个月,平均利率仅为3.07%,企业从提出信贷需求到获得优惠贷款平均仅需2-3天。

    除信贷投放外,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还积极支持金融机构运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疫情防控债券“绿色通道”政策,为陕建集团建设西安公共医学中心筹集资金,目前首期10亿元已获注册,预计本月发行。

    三是确保金融基础设施高效运作。国家外汇局陕西省分局迅速建立并畅通外汇政策绿色通道,为应对疫情提供高效便捷的外汇金融服务,截至2月10日,外汇局陕西省分局累计为省内20余家企业及个人累计办理跨境收支业务折合人民币4099万元,主要用于防疫物资进口和境外捐赠结汇。陕西省国库部门积极承担疫情防控资金拨款任务,搭建7×24小时资金划拨渠道,为财政部门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划拨到位提供高质量服务,仅春节假期期间就及时拨付各类财政资金10.42亿元。加强对疫情期间全省支付结算业务的统筹安排,放开小额支付系统贷记业务限额,支持防疫应急资金汇划,优先办理与防疫相关的核准类银行账户业务,截至2月6日,已通过疫情防控“绿色通道”为铜川市红十字会、西乡县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等单位核准开户15户。

    下一步,陕西省金融系统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守初心与担当,坚决履行社会责任,靠前站位,主动作为,继续为打赢抗击疫情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陕西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韩彦庆: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陕西银保监局和辖内银行业保险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部署,坚决落实银保监会、国家五部委及陕西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快速反应,全力投入,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1月27日以来,陕西银保监局相继印发3份文件,分别就加强金融服务、做好疫情防控、做好全省小微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及做好三农服务工作做出专门部署安排。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担当作为,迅速行动,多渠道对接疫情防控相关小微、民营企业金融需求,为开展疫情阻击战,推动受困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一是主动对接并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相关小微、民营企业信贷需求。鼓励辖内各银行机构主动对接了解现有客户机医疗卫生领域紧急资金需求,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制定专属服务方案、保证信贷额度、给予贷款利率优惠,为疫情防控企业的科研、物资生产、运输、储备及进口提供快速、低价的信贷支持。

    二是积极支持受困小微、民营企业恢复生产经营。要求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小微、民营客户在本次疫情期间形成的贷款逾期及欠息,结合实际、区分情况,适当考虑不纳入征信不良记录。同时,严格落实“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各小微、民营企业临时周转困难,适当放宽审批条件、缩短审批流程、延长还款期限、提供无还本续贷,并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贷重组、调整利率和还款计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措施,为各小微、民营企业加快投入生产运营及陕西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是持续深入做好陕西“百行进万企”工作。从去年年底以来,根据银保监会及中国银行业协会统一部署安排,陕西银保监局正式启动“百行进万企”专项活动。疫情防控期,要求各银行机构继续采取电话问询、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对本行对接名单中的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顾问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对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无法联系的名单客户,要求各机构在疫情结束后第一时间上门走访对接,了解企业需求并提供适当融资服务。

    此外,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保险服务,针对陕西承担防疫物资及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的相关物流企业,指导财险行业对相关企业续保车辆适当延期收取车险保费并连续承担保险责任,缓解物流企业资金周转难题。

    截至目前,全省银行业机构,已经向1022户疫情防控相关中小微企业累计投放6.97亿元。

    下一步,陕西银行业保险业将继续迎难而上,通过进一步下沉服务增加有效供给、优化信贷结构更好满足企业有效融资需求、进一步压降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持续建立健全提升小微金融服务质效的长效机制及技术手段等多种措施,为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快速恢复生产、投入运营提供金融支撑,支持疫情防控、服务实体经济,为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保障全省经济平稳运行贡献力量。


记者提问环节


    陕西日报社记者:

  请问刘红春副厅长,刚才您介绍了财政部门在疫情防治中的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请问下一阶段咱们的重点是什么?

    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刘红春:

    目前财政防控疫情经费投入力度大、拨付快,财税政策涵盖了患者救治、医护人员关爱激励、政府采购、物资保障、复产复工等方面。下一步的重中之重有三点: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全省财政系统上下联动,与有关部门左右合力,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经费保障,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二是抓好政策宣传落实。借助媒体,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宣传好政策,让企业熟悉政策,用足用活用好政策。全省各级财政将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了解企业需求,与税务、发改、工信、金融等部门密切协作、精准发力,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强化绩效管理,让政策效果尽快、持续显现。三是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兼顾做好“六稳”工作,兜实兜牢“三保”底线,落细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努力完成今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

    刚才介绍了省政府出台的22条,第四个方面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稳投资,其中1条是优化投资审批服务,具体如何操作,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刘迎军:

    《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这是针对疫情形势防控形势的变化,对项目审批制度进行的重大改革。 

    政府管理的投资项目包括备案和审批核准两类。对需要备案的投资项目,要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一律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备案。对需要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要启动“不见面”在线办理,指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上传电子材料,审批人员通过在线平台实行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

    各级发改部门将设置在线咨询服务专岗,加强咨询服务值守,为项目单位远程提供政策解答、流程指引、释疑解惑等优质便捷服务,指导规范项目单位网上申报审批事项。

    我们相信,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网上审批可确保项目办理畅通,有效稳定社会投资意愿,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发展的关键性作用。


    陕西网记者:

    新冠肺炎疫情对陕西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除了您介绍的内容之外,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在金融支持我省中小企业抗击疫情,确保持续健康发展方面还有什么具体举措?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霄峻: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简而言之就是“56789”,即50%的税收贡献,60%的GDP贡献,70%的技术创新,80%的劳动力吸纳,90%的企业数量。在我省,中小企业占了半壁江山,中小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按照这次省委、省政府22条意见,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在前期调研基础上,联合银保监局、证监局、国家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制定陕西金融支持中小企业防控疫情11条措施。这个措施今天下午发布,措施总体来讲是6个字。增量、降价、高效。

    一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高于2019年同期余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国有大行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20%。

    二是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确保实现全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下降0.5个百分点。对受疫情影响、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鼓励各大型银行在原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建立全省防控疫情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白名单企业贷款利率在中小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水平上再降0.5个百分点。

    三是开展适当的金融救济。鼓励向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单位和工作者、接受治疗或隔离的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提供更优惠的金融服务,如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等。对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要优先处理,最大限度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在民生方面,要求金融机构做最大限度的宽容和宽限,履行金融机构支持社会经济和发展应尽的义务。

    四是优化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担保费用,这是金融和财政互动和互相发力的结果,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降至1%以内;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以上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降至1.5%以内。省再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担保项目,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用。

    五是提供更高效率的金融服务。开通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对于因支援此次疫情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中小企业可通过非现场方式查询征信报告,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中小企业和个人,金融机构可依据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安排向征信系统报送相关信用记录。

    以上是11项措施的重点内容。


    陕西工人报记者:

    疫情防控期间我省银行业在支持小微企业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陕西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韩彦庆: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陕西各银行机构积极作为,在监管指导和推动下,主动提升服务前置意识,制定多项政策措施,确保特殊时期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有效、快速对接。

1.推广线上服务,引导客户足不出户办理业务。各银行机构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利用互联网线上金融服务工具,引导有融资需求的客户优先使用网银、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普惠金融相关业务,保障疫情防控与金融服务、业务拓展同步推进。

2.开辟绿色通道,主动对接疫情防控相关企业融资需求。各银行机构对涉及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重要生活物资科研、生产、购销的小微企业存量授信客户逐户摸排,及时了解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经营所受影响以及资金需求情况,制定专项服务方案、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确保信贷额度,为疫情防控企业的物资生产、运输、储备提供专业高效服务。如有大型银行通过大数据主动为相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授信上亿元,并逐户沟通指导企业通过网银提款。城商行对防疫企业快速给予授信批复,完成贷前调查、贷款审查到最终放款的全部流程以小时计,和时间赛跑,为资金缺口较大的防护服生产企业发放贷款。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建立应急金融服务咨询机制,安排专人为对接企业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3.创新服务方式,推出应对疫情专属小微金融产品。多家银行创新服务工具,灵活应对疫情防控期融资需求,辖内各类银行机构推出专项信贷业务产品,对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资金周转困难的小微客户,特别是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通过无还本续贷、延期等方式,加大融资支持。

4.降低融资成本,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贷款实行利率优惠及手续费减免。疫情防控期间,多家银行主动降低融资成本,如:推出对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新投放的贷款,将在现行基础上给予50个基点的利率优惠,对现有小微企业客户的到期贷款,统一给予贷款到期日延期半年的政策安排;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治工作的小微企业执行疫情防控期间优惠贷款利率定价;对生产销售口罩、消毒液、护目镜等防护用品及医用物资的相关产业链企业申请的紧急授信需求,给予利率优惠。

5.放宽还款条件,全力保障受困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还款出现暂时困难的小微及民营企业存量客户,多家银行采取调整还款计划、延长还款期限、借新还旧或无还本续贷、适当增加信用贷款及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为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小微客户提供征信保护、罚息减免等政策优惠,对复工后立刻需要转期或续授信的客户,通过自助转期、远程面签等方式继续授信或展期,支持受困企业纾困化险。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霄峻:

    我再补充一点。企业贷款利率现在按市场报价(LPR)来定,LPR推出一年以来总体水平一直下降,银行给企业贷款的定价已经完全转化为LPR形式,在LPR的基础上上下浮动,在LPR总体下行的情况下,我们的融资成本普遍下降,融资贵的问题应该说得到了一定的缓解。


    陕西画报社记者: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许多纳税人、缴费人无法去大厅办理业务,有的想去大厅却担心健康问题。刚才,您介绍了一些线上和线下的服务举措,那么请问你们还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当下办税缴费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袁小平:

    你这个问题提得好。目前正值纳税申报和社保缴费期,纳税人、缴费人对这一问题特别关心。对此,我们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自 1月 22日起,我们就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门户网站等连续发布了3个关于通过网上办税缴费、减少窗口接触、防范新冠肺炎疫情的服务提示,各级税务机关也纷纷通过宣传短片、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手机 APP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税费事项,努力做到非必须不见面,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二是调配资源确保各类网上业务即办。针对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而引起后台业务量激增的问题,配足配强后台支撑力量,并配置专人巡查监控各类“非接触式”办税业务工作进度,确保纳税人提交的各类业务即核即办。

三是严密防控确保实体窗口办税安全。对纳税人确因业务特殊须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一方面,主动公布咨询电话161个、预约电话108个,安排人员专班负责,为纳税人、缴费人分时、分批、错峰预约办理时间,尽力避免人群聚集;另一方面,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各办税服务厅配齐配足测温仪、防护口罩、消毒水、洗手液等相关防护设施,并认真做好卫生检测、清洁消毒等工作,千方百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截止2月11日17时,2月份全省共办理业务382882笔,其中“非接触式”办税业务占比达97.22%,网上申报率达99.63%。,各项税费业务办理安全、有序、平稳。

编辑:唐伟 金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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