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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举行第六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刘燕郡 时间:20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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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记者 刘燕郡)210日下午,榆林举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榆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谢宏主持。榆林市财政局副局长朱继芳、榆林市税务局局长申银军、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康建平、榆林银保监分局副局长张碧波出席发布会。发布会上通报中省及榆林财政、金融、税务等行业部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保供”的财税货币金融政策。

人行榆林中心支行

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根据人民银行总分行和榆林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将各项政策措施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1月28日榆林市卫键委急需从境外采购部分医用物资,在外汇局榆林中心支局指导下银行特事特办,简化购付汇手续、开立涉外账户等,成功办理医用物资进口付汇7679万日元;从1月25日起,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全部放开,确保小额支付系统7*24小时畅通;截止2月8日,榆林辖区各级国库共拨付疫情防控救治资金42笔,合计9948.8万元,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建立现金调拨应急中心并出台预案,确保全市现金供应安全有序;同时金融机构也积极响应,加大贷款投放小,据人行榆林中支初步统计,截止2月9日各金融机构发放各项微企业贷款约3亿元,其中1月28日长安银行为陕西华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1000万元,缓解了该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局面,确保了疫情防控设备的生产。神木、横山、清涧农商行等发放小微和农户贷款约5000万元,有力支持了县域实体经济。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已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从2月17日延长至2月24日,为在坚决阻击疫情的同时,保障良好税收秩序,榆林市税务局推出了“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主要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短信等方式积极引导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多走“网路”,拓展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单位社保费申报客户端、邮寄等“非接触式”办理途径,实现“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窗口”,既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高效便捷办税,又减少窗口接触,严密防控疫情风险。狠抓培训,规范精细化操作。采用适当的方式加强相关税收政策的学习掌握,特别是加强对基层一线执法服务人员的培训,确保干部职工政策学得懂、答得准,在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项过程中易操作、好操作。聚焦难题,解决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后顾之忧。将对辖区内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特别是对中小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进行深入调查分析,通过落实减免税政策、延长申报期、缓缴税款、推进纳税信用贷等一系列举措,为企业解燃眉之急。

财政局

疫情发生以来,榆林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迅速响应,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财税政策落实和资金保障工作。在资金保障方面,截至2020年2月10日上午12时,全市拨付新冠肺炎防控专项资金18275万元,其中中省资金1829万元,市级资金7227万元,各县市区9219万元。目前实际支出10927万元,用于医疗救治200万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111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9972万元,其他支出644万元。此外,足额拨付各级医保基金3.04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基金2.33亿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0.28亿元,工伤基金0.43亿元,为全市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市财政局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继续全力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在政策保障方面,已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明确患者治疗费用。对确诊患者除医保等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部分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省级财政补助20%,市县财政补助20%;对疑似患者除医保等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部分,根据就医医院行政隶属关系,在中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由同级财政安排资金给予全额补助。市财政将视情况给予县区适当补助。

二是明确对疫情防控工作医疗卫生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临时补助政策。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的人员每天分别补助300元、200元。

三是全力保障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经费。对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等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市财政统筹市以上资金视情况予以补助。

四是建立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审批程序,全部实行高效化、便利化采购方式,以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银行保险机构

为了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工作,主要措施包括:

一、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顺畅。一是银行保险机构一线营业场所定期对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强化营业网点、办公场所的卫生防疫管理,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和客户安全。二是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时间,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主动做好解释说明,提供替代解决方案。积极依托信息科技加强线上服务,引导客户通过官方APP、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人工客服等方式便捷办理业务,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区,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确保金融服务连续性。三是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线上等方式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优化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疫情相关的金融咨询和投诉。

二、强化疫情防控金融支持。一是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二是对卫生、防疫、慈善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金融需求及时响应,为医务工作者、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提供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对向疫区专用账户捐款或汇划防疫专用款项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开辟快速通道,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综合金融服务。

三、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银行将会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保险机构开辟疫情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和资料,提高理赔效率,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编辑:张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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