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 已处理涉疫情谣言信息传播58人 来源:人民网 作者:邹星 时间:2020-02-05
2月4日下午,西安市政府就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联防联控工作召开第五场发布会。西安市指挥部安全稳定组副组长、市公安局二级巡视员张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常青介绍相关情况。 “自疫情防治工作开展以来,公安机关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开展防控工作,其中,依据大数据信息已先后落地核查47676人,各公安检查站排查各类车辆386030台次,人员726634人次;发现涉及疫情谣言信息229条,依法处理58人(其中,批评教育50人,行政拘留8人)。”张卫介绍,即日起,西安市各检查站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已启动对来自南阳、温州等地的车辆与人员采取与排查湖北车辆人员的同步查控措施。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在疫情防控期间,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已严令西安公安机关对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严厉打击。其中包括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病人密切接触者及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集中、居家医学观察等措施的;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点和地铁站、车站等公共场所实施体温检测、人员核查等防疫措施的;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仍不按照政府疫情防治有关规定要求,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故意编造、传播虚假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造谣滋事、起哄闹事等影响防疫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 发布会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常青深入解读了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的法律规定。常青表示,西安市两级法院将按照市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判人员,组成专业的审判团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准确严厉打击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西安市指挥部郑重提示,每位公民都要严格遵循政府卫生防疫机构所采取的预防、控制举措,积极配合防控工作,尤其是与疫源区人员接触过、去过疫源区的群众,不隐瞒个人健康信息,主动登记、上报个人相关疫情的旅居活动等信息,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积极担负起抗击疫情的责任与使命。特别是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患者,必须配合相关机构完成流行病学调查,申报行踪。如果隐瞒行踪和密切接触对象,造成疫情蔓延传播的,将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编辑:小树 |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特别推荐
|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