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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制定八项措施 做好社区疫情群防群治工作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唐伟 时间:2020-02-02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记者 唐伟)陕西省民政厅作为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区防控组牵头单位,广泛发动社区组织和居民群众,全力落实防控措施,抓好重点人群排查管控。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投入排查工作人员93.4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疫区来陕人员健康提示书585.6万份,设置村(居)排查点6.78万个,村(居)巡逻队4.84万个,累计开展社区公共卫生清理、消毒43.9万次,累计排查1469.36万户,全面完成社区疫情防控摸排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2月2日,省民政厅印发《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抵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八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城乡社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组织工作优势,把社区群众发动起来、组织起来、凝聚起来,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要求,一要建立全社会全民参与的社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发动组织好三支力量:把居(村)委会、居(村)民监督委员会、社区民警、物业等力量凝聚起来;把居(村)民代表、在职党员、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楼门院长、小组长、志愿者等力量动员起来;把广大的居民群众动员起来,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形成打赢社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巨大合力。二要建立健全社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属地管理为主,把辖区单位和社区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组织起来、联动起来。建立值守小组、卫生消毒消杀小组、巡逻值守小组和镇街、村(居)组干部包片包户机制,分片负责,责任到人,实行网格化管理,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三要充分发挥社区网格作用做好重点人群管控工作。以社区为单位建立疫情监测点,动态掌握住户情况。加强人员追踪,对前期摸底排查出的疫区流入人员要造册登记,重点追踪、督促来自湖北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发动社区网格员、家庭签约医生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四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建立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控机制,发动辖区物业、居民群众定期对楼栋内部、垃圾回收点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与全面消杀。教育引导居民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五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引导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等社会各界,依法有序为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行业协会商会要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会员企业加急生产紧缺防控医药产品和设备。学术类、科技类社会组织和专业性社会组织要发挥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优势,科学有序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社区社会组织要协助做好疫情排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按规定组织募捐和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四社联动”机制,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为社区内生活确有不便的居民提供上门送菜、送药、送餐、垃圾处置等服务。六要全力保障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健全完善“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以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重病、重残人员等弱势群体为重点,将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疫情防控,积极采取“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线上办理”等方式,提高疫情期间困难对象救助工作的时效性。密切关注疫情导致物价波动情况,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对因探亲、务工等原因在非户籍地感染患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七要不断提高社区疫情防控能力。加强疫情信息报送的规范化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将疫情报告管理、登记、核对等内容细化为具体工作要求,张贴于社区醒目位置,增强居民群众对疫情的防范意识。及时处置疫情,社区要配合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时完成疑似病例筛查工作,针对性开展疫点消毒处理,追踪调查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服务。八要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社区电子屏、宣传栏、乡村广播、宣传资料、公开信、社交媒体平台等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知识宣传。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日常行为规范作用,提倡鼓励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取消聚会,喜事新办,厚养礼葬,丧事俭办。加强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使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对居民群众特别是隔离观察者因长期在封闭环境中生活所引起的不安、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加大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引导群众科学面对疫情。


编辑:小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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