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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新闻办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全文)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 时间:2020-01-31

陕西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1月31日15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组长马光辉先生,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曾岚先生,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赵昶葆先生,陕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戈养年先生,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晓东先生,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耀堂先生出席,介绍陕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单红主持。


 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单红:

 陕西省委和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新闻发布工作。落实省委要求,省政府新闻办将从今天起连续举行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组长马光辉先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曾岚先生,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赵昶葆先生,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戈养年先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晓东先生,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耀堂先生。

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组长马光辉:

 下面,我将我省疫情情况、面临形势和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通报:

 一、疫情情况通报

1月29日至30日,我省新增2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新增疑似病例47例。新增确诊病例中,西安市10例、咸阳市1例、渭南市1例、延安市4例、汉中市5例、安康市3例。

截至1月31日10时,我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87例(输入性病例64例,密切接触者18例,无明确接触史病例5例)。全省现有疑似病例132例,密切接触者2779人,均集中医学观察。

所有确诊病例中,重症病例占10.34%,轻症病例占86.21%,无症状病例占3.45%。

确诊病例特点如下:

(一)人群分布特点:男性52例,女性35例。年龄最小4岁,最大70岁,平均年龄38岁,其中10岁以下2例。

(二)地区分布:西安市32例、宝鸡市4例、咸阳市6例、铜川市5例、渭南市5例、延安市7例、榆林市1例、汉中市11例、安康市13例、商洛市2例、韩城市1例。

(三)时间分布:

我省首例确诊病例日期为2020年1月23日,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现病例数逐渐增多,其中1月20日和23日发病最多,均为11例。1月31日报告病例最多,为24例。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

截至1月30日24时,全国确诊病例已达9692例,死亡213例。1月31日凌晨,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宣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不建议对中国采取旅行和贸易限制。应该说,形势非常严峻。

新型病毒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我省当前面临的形势也是严峻的,复杂的。一是省内出现了无明显症状的感染者;二是出现了从武汉回来人员没有发病、但密切接触者已发病的情况;三是出现了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病例。所以,防控难度非常之大。

我们正处在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一是目前确诊病例中,输入病例仍占大多数;二是本地病例也基本都是在对密切接触者的管控中发现的。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严格做好传染源管控。全面管控野生动物买卖,防范人际间传播。进一步抓好重点人员排查、规范发热门诊管理、完善病例发现和报告、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病例集中收治。

(二)全方位阻断传播途径。通过多种方式,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通过鼓励居家休养、减少公共交通出行、减少跨地区人员流动、做好公共交通卫生管理和交通卫生检疫等方式,遏制病毒的持续传播。

(三)有重点保护易感人群。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强化群防群控,以老年人群、基础疾病患者、学生、教师等为重点,加强易感人群防控。


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曾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省公安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迅速成立了由副省长、公安厅长胡明朗任总指挥的全省公安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全警动员、全员上岗,从21日以来坚持每天会商研判、每天视频调度,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是迅速启动最高等级勤务机制。坚持把警力摆上街面、投入重点部位,启动对“两站一场”、医疗救治机构等的重点防护,对武汉及外省进入我省车辆人员的查控,以及社会面的整体防控。截至30日,全省共启动167个公安检查站、713个联合防疫查控点和临时执勤点,每天投入警力2.8万余人次,巡逻车组4400余台次,已累计检查车辆17万余辆、人员35万余人。

二是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排查工作。结合公安部部署开展的全国公安机关“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与卫健委、社区村组等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涉及湖北往来我省相关人员的摸排调查工作。同时向全省定点治疗医院、留院观察点、发热门诊等,派驻警力5000余人次,化解各类涉医矛盾纠纷120余起。

三是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下发了《全省公安机关办理涉疫情类案件法律指导意见》,依法打击、及时查处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15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截至30日,全省110共接报涉疫情报警1200起,办理涉疫情类案件42起,其中刑事案件3起,未央分局28日破获一起制售假口罩案,抓获5人、暂扣假口罩1405只;办理行政案件39起,查处59人。

四是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交通保障工作。与交通运输、卫生防疫等部门配合,在全省因疫情防控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全力做好车辆分流引导工作。同时对运送医护人员、防疫物资等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通行,并分批分类做好接力护送工作。

五是全力做好网上舆情引导工作。对网上涉及疫情的不实信息,重点是造谣、传谣和恶意污蔑攻击信息,以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予以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置。截至30日,全省共依法对网上恶意造谣传谣和传播不实信息的364名网民进行了批评教育,对造成现实危害较大的10名网民进行了行政处罚。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各级公安机关号召党员民警在疫情火线建功立业,让党旗在防控一线高高飘扬。广大公安民警舍小家、顾大家,不怕疲劳、不怕牺牲,涌现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大家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全省公安机关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担当值守、严防死守,战疫情、保稳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阻击战,坚决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


 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赵昶葆: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迅速安排部署,精准施策发力,系统组织摸排,截至1月30日16:00 ,全省教育系统共排查出15日内与武汉人员有接触的7320人,武汉籍高校学生提前返校的31人,隔离人数1138人,确诊人数1人。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及时召开工委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成立陕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设4个工作组假期在岗开展工作,连续下发8份文件,明确防控措施,提出具体要求。1月30日上午,我们召开了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对寒假期间防控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推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推进。

 二、抓住关键环节,严格防控措施。一是精准摸排监测。及时下发通知,明确人员摸排要求,督导各地、各校分类逐级建立微信工作群,分组包片实现网格化全覆盖,确保全面、准确、不漏一人的及时掌握15日内与疫情源头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曾到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师生整体状况,有效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二是加强校园管理。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对提前返校的疫区高发区学生隔离留观、加强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严格门禁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进校人员必须进行体温监测和详细登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三是取消聚集性活动。近期各地各高校将举行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等一律推迟进行,各级教育部门在疫情结束前也不得举办比赛、展示、评比、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在规定的开学时间前举行任何形式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线下聚集性活动,取消开学前的所有返校活动。四是推迟开学时间。明确推迟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开学及不得接受学生提前返校,暂停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生的各类线下培训活动。具体开学时间等待省上的进一步指令。要求各地各校推出优质线上课程,通过信息平台开展在线答疑辅导。

 三、科学统筹安排,系统稳步推进。一是坚决按照全省一级响应的要求做好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当前重点是利用寒假时间指导各市教育局、各高校加大摸排力度,对全省教育系统从湖北返陕人员及与疫区人员有接触史人员进行细致排查统计,在此基础上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二是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综合研判、科学确定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坚决防止暴发输入性群体性疫情;同时加大师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家长安排好学生在家期间的生活学习。三是组织力量加强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学前准备工作的督查,结合春季学期开学专项督查,将防控工作责任逐级夯实到位,确保疫情不在我省各级各类学校蔓延扩散。

    

陕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戈养年:

 在省委、省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组织体系中,省民政厅牵头社区防控组的工作。根据安排,我就全省城乡社区疫情防控方面有关情况作以简要介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社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对全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1月23日以来,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紧紧围绕社区疫情排查摸底这个重要任务,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一是建立社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1月23日晚,我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迅速成立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小组,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值守,先后2次下发紧急通知,制定工作预案和措施。我厅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设立5个专项工作组,全力抓好落实。同时,指导各市县镇(街)村(居)迅速成立相应机构,建立自上而下、快速反应的社区防控联动机制。二是严格落实社区疫情防控“三个全覆盖”。宣传全覆盖方面,设置疫情排查点6.28万个,村(居)巡逻队4.75万个,张贴紧急排查公告、发送公开信等445.3万份,第一时间将中、省最新部署传达到户。排查全覆盖方面,广泛动员镇(街道)、村(居)干部、社区卫生人员、社区网格员、楼门栋长等各方力量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对全省1.9万多个村(居)社区逐人逐户开展网格化、地毯式排查。截至1月30日18时,全省累计发动排查人员81.1万人次,已完成排查1337.2万户,占全省总户数的92%,预计排查工作将于今天全面结束。卫生整治全覆盖方面,累计开展社区公共卫生清理、消毒29.8万次,引导居民群众在做好家庭、个人卫生的同时,自发取消走亲访友、串门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减少疫情扩散渠道。三是加强社区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市、县民政部门和社区组织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督导检查。按照一级响应要求,春节假期我厅每天安排4名厅级领导在岗带班,30多名机关干部在岗值守,建立每日会商、形势研判等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派出3个工作组,深入5个地市9个县区进行了暗访式督导,确保社区防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工作落实。

与此同时,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全省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在防控体系建设方面,迅速制定了全省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26条工作措施,针对“一老一少”特殊群体编印疫情防控指南,建立起全领域、全覆盖的防控体系。在重点防控措施方面,对全省808家养老机构、116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8个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对579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531家农村幸福院实施暂停运行措施。58个正常运营的殡仪馆均制定疫情死亡人员遗体处理预案。100个救助站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在防控制度落实方面,全省所有民政服务机构落实逐人筛查、每日消毒、信息报告、值班值守等制度。截至目前,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未发现疑似病例。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以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严密防线为重点,推进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更深入、更扎实开展。一是建立全民参与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村(居)自治组织体系的动员能力,以村(居)“两委”成员、社区网格员、物业人员等为骨干,最大限度发动全体社区居民共同参与防控工作,实现全员上阵,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户、精准到人。二是配合做好疫情监测和重点人群管理。指导社区组织会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对来自疫区、外地返回、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加强监测管理,及时为疑似病例就医就诊提供帮助和支持。三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动员村(居)民小组长、楼门栋长等自治组织成员和志愿者,对居民院落、小区等进行滚动摸排,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决不允许迟报、漏报、瞒报。四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依托社区微信群、农村大喇叭等平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发布疫情动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社区居民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不信谣,不传谣,疫情期间不参与群体性活动。同时做好对居民群众的心理疏导,增强抵御疫病的信心。五是加强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驻区单位对环境卫生进行大扫除大整治,对人群聚集场所加大清洁消毒频次,切断疫情传播源。六是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对目前已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人员,落实好现有保障政策。对于确诊病患,开通绿色通道,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于重残、失独老人等特殊群体,指导社区工作人员做好送医、送餐等上门服务,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晓东:

 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下面我简要介绍人社部门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发生以来,省人社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厅党组及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建立防控工作责任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厅长张光进同志任组长的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按职能职责设立权益保障、宣传表彰、返乡农民工防控指导、技工院校防控指导等工作组,抓好疫情防控任务落实。

 二、全力做好人社政策支持

 按照人社部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大局需要,及时印发实施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一是就疫情防控期间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作出政策性规定,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保障性措施,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将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延长至60日。三是对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提出优化措施,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可简化招聘程序,设立招聘绿色通道,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用网上面试、考察等方式直接招聘聘用,以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相关招聘手续可在疫情过后补办。同时,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贡献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开展及时奖励,对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

上述政策,有些已在媒体报道,今天主要是集中发布。我们还在研究一些新的针对性措施,为疫情防控做好政策储备,请大家关注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和陕西人社微信公众号。

 三、切实加强服务保障工作

 在疫情防控期间,统筹做好就业服务和社保经办工作。一是优化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一方面,全面取消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现场招聘会,停止开展集中招聘活动;另一方面,加大就业信息征集力度,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用人单位用工需求,引导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在线上发布招聘信息,查询就业岗位。同时,请广大农民工朋友关注并积极响应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农业农村部等三部门《写给回乡农民工朋友们的倡议书》,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早报告、戴口罩、勤洗手、拒热闹、少串门、不赶集。我们也倡导广大农民工朋友在家留够足够的观察时间,不着急返城,等疫情过后再出去务工。我们也鼓励广大农民工朋友改变就业模式,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就近就地就业创业。二是全面实施线上服务。对参保缴费、养老金发放等社保经办服务,以及各类人事考试报名、职称评审等,采取网上办理方式,推行不见面服务,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三是指导技工院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省技工院校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暂停开展各类技能培训,指导各技工院校优化教学方式,延缓实操实训课程,探索网上教育培训新模式。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全力以赴提供各项政策支持,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耀堂:

   这次疫情发生后,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迅速行动,扎实做好患者救治保障工作。坚决做到三个“确保”、两个“扩大”、一个“取消”。

    三个“确保”:

    一是确保人群全覆盖。无论患者参保或未参保缴费,均纳入救治保障范围。安康一例确诊患者没有参保,已由当地医保部门特事特办,按照规定,给予全额资助参保,解决救治费用。

    二是确保费用全覆盖。对于确诊和疑似患者的救治费用,全部纳入医保保障范围。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三是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对定点救治医院提前拨付医保基金,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追加预拨额度,保证救治医院费用充足,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不占定额结算标准。

    两个“扩大”:

    一是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甲类传染病护理费、甲类传染病消毒费、病原微生物二代测序、呼吸道多种病原体核酸组合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以及防护服、隔离衣、普通护目镜、3M护目镜和防护口罩等12类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全部临时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二是扩大防护用具支付方式。为保障参保人员待遇,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防护服、护目镜、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具,均可通过刷社保卡个人帐户部分予以支付。

    一个“取消”:

    取消异地就医转外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对异地就医患者一律先救治后结算,由就诊医院向就医地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患者信息,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为患者做好备案工作。同时,医保报销结算时,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原则上通过调整信息系统实现直接结算。

    此外,我们还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和耗材的采购与价格监测工作。对防控疫情所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在省级平台不能保障供应的情况下,由医疗机构先在网下采购应急使用。各级医保部门将密切关注相关药品价格和供应变化情况,对于供应和价格情况异常的,要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确保疫情期间药品耗材价格稳定和保障供应。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中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密切跟踪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救治情况,全力做好医疗救治的保障工作,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单红:

   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之前,请介绍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


    陕西日报社记者:

   请问公安厅曾厅长,下一步公安机关针对可能发生的涉疫情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

    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曾岚:

目前,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抗击疫情已进入关键期,疫情就是警情,省公安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下发了《关于办理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类案件法律指导意见》,全省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查处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网络秩序和社会秩序。

一是严厉打击故意传播新冠病毒病原体、妨碍疫情防治、拒绝强制隔离治疗、扰乱治疗隔离区域秩序、故意伤害侮辱殴打医务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确保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是严厉打击故意堵塞阻断道路,强行冲关闯卡,阻碍救护车、运送救援物资车辆通行,妨碍执行防疫任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防疫工作正常有序。

三是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口罩、手套、消毒药水等防护物品和药品,以及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牟取暴利等扰乱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市场秩序平稳。

四是严厉打击制造网络谣言、散布虚假信息、造谣惑众、引发社会恐慌,以及恶意污蔑攻击党和政府的不法行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是密切配合市场监管、农业、林业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疫情传播源头。

对于以上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快侦快破、从重从严予以打击。在此,我们也真诚希望广大群众给予支持配合,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西部网记者:

   今天卫健委通报的数据有了增长,请您解释一下原因,让老百姓安心。

    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组长马光辉:

    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按照国家卫健委最新疫情防控和诊疗方案的要求,病例发现、报告和诊断的标准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无症状病例、轻症病例,也就是说,诊断标准放宽了。

二是优化了诊断环节。凡是有流行病学史及临床症状,经过一次核酸检测为阳性即可确诊,也就是说确诊权下放到了市一级,确诊时间大幅缩短。

三是加大了防控力度,主动发现的患者增加,群众主动就医的意识增强,去医疗机构就诊的自觉性增强。

    

    华商报记者:

    刚才,新闻发布的时候,您提到了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从防控体系、防控措施、防控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简要介绍。民政机构的服务对象都是一些特殊困难群体,请问针对民政服务机构及服务对象自身特点,下一步将如何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陕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戈养年: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民政服务对象大部分是老年人、孤残儿童、残疾人、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这个特殊群体都属于易感染人群,做好民政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敏感度高、社会关注度高,我们深感责任重、压力大。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11508个、救助管理机构100个、未成年人保护机构116个,儿童福利机构18个、县级以上殡仪馆75个,还有100多个婚姻登记机构。刚才我提到了,针对这些服务机构特点,我们制定了26项具体防控措施。下一步,最关键的就是要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工作,将这些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全力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一是严格落实防控责任。我们将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每天对服务机构防控工作进行会商、研判,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需要上报的要立即上报。同时,要求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要切实履行防控主体责任,机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要把26项疫情防控措施逐项落实到每个服务机构、每个服务对象。二是严格封闭式管理。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民政机构,要一律停止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所有入住服务对象均不得擅自离开;外出人员,在疫情未解除时,原则留置家中暂不返回;暂停组织公共娱乐活动,暂停集中用餐,取消机构内一切集体性活动。殡仪馆暂停遗体集中告别业务,经营性公墓暂停祭扫服务。取消2020年2月2日办理结婚登记业务,2月2日已经预约1500例,全省婚姻登记机构2月3日正常上班,请已经预约2月2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们根据自身情况重新预约时间,具体情况可向各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咨询。三是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要在本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加强对机构内服务对象的监测,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四是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五是严格督导检查。我们将继续加大不打招呼、暗访式工作督导频次和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最近我们分了三个工作组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教育全省民政干部职工尽职尽责、用心用情做好工作,守护好每一个服务机构、每一名服务对象的安全健康。

    

    陕西工人报记者:

    疫情防控期间,很多企业推迟复工,请问,劳动者权益如何得到有效保障?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晓东:

    疫情防控是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复工,广大企业职工非常关注自己的权益保障问题。就这个问题,国家和我们省上都相继出台了具体的措施,明确了相关的政策规定。

    一是对确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比如,在治疗、隔离、观察期间的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的相关人员,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裁员规定、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是对确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生活费,比如,西安市新城区、咸阳市秦都区等19个一类地区的生活费不得低于每月1350元。

    三是对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比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各级人社部门将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特别是在疫情过后,要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各界导报记者:

   疫情发生以来,省医疗保障局在保障患者医疗待遇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各项医保政策得到落实?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耀堂:

    感谢这位媒体朋友对医疗保障的关注。省医疗保障局是这次改革新设立的部门,刚成立一年多,有些市县医保局成立还不到一年,如何应对疫情做好工作,是对我们的考验。第一,为了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救治费用保障,我们有针对性地对救治医院进行医保基金预付。从1月23日起预付第一笔医保基金,截至到目前,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已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2.85亿元,并且已经全部到账。下一步,我们还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追加拨付额度,确保医保基金充足。第二,各级经办机构对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保经办事项,实行简化办、马上办、特事特办,尤其针对异地就医患者,经办机构简化备案程序,不论是否携带社保卡、是否备案、是否能够联网,一律先救治后结算,医保基金先行垫付。第三,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其他患者反复就医导致交叉感染风险,医保经办机构还将实行长期处方报销制度,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基础上,允许医疗机构为门诊患者开具最长2个月长期处方,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防止交叉感染。


    西安日报记者:

   寒假即将结束,面对当前疫情,请问陕西省各级各类学校具体开学时间如何确定? 

    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赵昶葆:

    陕西是教育大省,师生总数占全省人口总数的近1/4。当前正值春节,人员分散、流动性大、难以管理,这些都加大了疫情传播的风险和防控工作的难度。根据当前疫情,按照教育部要求,经委厅综合研判,1月26日晚教育系统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就印发通知,推迟了全省大中小幼(含看护点)春季学期开学时间,要求在未接到关于开学的明确通知前,全省各地各级各类学校一律不得自行开学;同时要求各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学生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等待省上的进一步指令。各校因为实习、研学等滞留外地特别是疫情高发区的师生,要按照当地疾控部门的要求原地待命,学校要加强信息排查和条件保障工作,安排好在外师生的学习生活。

 延期开学这段时间学校和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我们的原则是“停课不停教、不停学”。不能面对面课堂上课,我们就在线教学,让孩子们在家开展学习。我们已安排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启动线上教学,指导辖区学校按照“一校一策”要求科学制定教育教学和管理方案,给予在家学生在线答疑辅导,引导家长做好学生在家期间的学习活动。特别是指导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做好复习。全力保障教师们在网上教、孩子们在网上学。同时在这里要提醒家长学生,为保护学生视力,连续使用电子产品不得超过40分钟。

    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单红:

    谢谢几位发布人,也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采访需求,可以在会后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编辑:唐伟 金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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