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决不允许任何人发“疫情财” 来源: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佘 颖 时间:2020-01-30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疫情当前,白衣天使面对病魔,从死神手中拯救生命,勇敢的“逆行勇士”,从各地奔赴抗疫一线,令人动容。但在大爱面前,依然有人利令智昏,试图发“疫情财”。 管理部门及时出手、从重处罚,大快人心。疫情当前,最容易传播的就是恐慌。口罩等医疗资源,不仅医护人员需要,普通群众也需要。如果放任不良商家唯利是图,甚至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这些商品价格过快上涨,后果不堪设想。 当前,人民群众对防疫用品、食品药品等重要民生商品的需求激增,一个小口罩、一棵大白菜,事关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民生需求,更事关社会大局稳定。治乱用重典,卖高价口罩被罚300万元,这些不良商家一点也不冤。 更令人错愕的是,有关部门事后查明,竟然还有不法分子正生产假冒口罩,准备销往武汉、义乌等地。目前,这些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相信,这些不法分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严惩违法行为的同时,企业和管理部门还要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不涨、质量不降、供应不断。 希望多方形成合力,根据市场实际需求加快恢复产能,加大订货补货,发挥线上线下优势,畅通物流运输,用充足的市场供应和良好的消费环境,平息恐慌,稳定物价,稳定人心。(来源:经济日报) 重罚!两药房卖高价口罩 各罚300万元 2020年01月30日 经济日报 本报北京1月29日讯 记者佘颖报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公开曝光一批哄抬口罩价格的典型案件。其中,北京市济民康泰大药房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将进价为200元/盒的3M牌8511CN型口罩(10只装),大幅提价到850元/盒对外销售,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拟处以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1月23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北京市济民康泰大药房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大幅抬高N95型口罩销售价格的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进价为200元/盒的3M牌8511CN型口罩(10只装),大幅提价到850元/盒对外销售,而同时期该款口罩网络售价为143元/盒。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拟处以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1月26日,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旭润惠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柳盛道分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以12元/只购进KN95口罩并抬高至128元/只销售;以进价15.2元/盒购进片仔癀防雾霾口罩(成人1只装)并抬高至58元至78元/盒销售。津南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拟处以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当事人哄抬价格涉嫌经济犯罪有关线索移送公安部门。 编辑:金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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