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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的标准———中正庄严

来源:文化艺术报 作者:薛鑫 时间:2019-04-01

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又云:“心有尺规行不乱。”任何事物,如果没有了参考标准便乱了章法,没有原则就乱了套,书法艺术必然也是这样。

何谓标准?《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1.衡量、区别事物的准则(如:统一标准);2.合乎标准可供同类事物比较参照的(如:标准普通话)。“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也许不能像物理公式、数学算式一样标准(物理公式和数学算式有时也只是相对标准),但其作为一种能够被大部分人所共同认知、欣赏的艺术形式,依然需要一个相对标准。书法在从古至今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些约定俗成的审美共识:书法作品的创作中,必然要追求字形的中正、平正、周正,因此,楷书便成了模范,成了公认的、流行的品牌,成了书学过程中的必由之路。

唐代孙过庭《书谱》云:“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如若刻意而为之,过于中正,其字必然平淡而死板,毫无气息可言,这样写出的作品即便线条优美,也只能称为俗书,是不可取的。

书法讲究自然书写性,讲究神采飞扬,同时也要有框架结构的约束,有了这个约束,然后自由发挥,这便是相对标准。倘若只注重笔法的重要性,却不注重字法的因势利导,只讲求手腕定点(即写字时豌豆骨定点不动,依手势自然书写)之古法,便又不容易正好写成“中正”,实难切中要害。若不按古法执笔,则更难如愿。

写字如同机器制造,必然会有误差,虽然误差只是在毫厘之间。书法中的误差,大约是一根线条的宽度,以“中”字为例(见图1):

不离中道,中正


偏左不离中道


偏右不离中道

(图1)


横与竖,粗细比例约为一比二。中间一竖可以偏左书写,也可以偏右书写,其原则是“不离中道”,尽量往中间写。如若偏离幅度太大而离开了中道(中轴),便不好看,因为不“守中”则失衡。

太偏左离开中轴

太偏右离开中轴

这种偏离既可以偏左也可以偏右,左右误差范围正好是两根线条———在这两根线条的“误差范围”内书写出一根线条应该是很容易做到的,所以我们说书法的允许误差,就是一比二,若大于一比二则失重,就不美观了。《庄子·天道》,轮扁斫轮中讲到:“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于心,口不能言,有数存焉于其间。”

当这种“误差”扩展到一幅作品中,一个字、或一行字的轴线误差,最多可偏离半个字。以唐代颜真卿《祭侄文稿》为例,当我们画出每一行的轴线和边线再看时(见图2),

(图2)颜真卿《祭侄文稿》(局部)

发现原本是跌宕起伏的“天下第二行书”其实每个字都是尽量追求平正的,末行最后一个字(飨)的中轴线正好在第一个字(久)的右边线上,误差正好是半个字,然而这种情况出现的极少,因为优秀的书家在书写时会尽力使误差变得更小。

下面以“木”字为例进行分析。木字甲骨文中上半部像树梢,下半部像树根,本意为树木。在树梢上画几个圆表示果实,这便是果实的 “果”字。木字上有一只手形,意为采撷果实的“采”字。木字中间有“日”光照射,意思是早晨的太阳正在从“东”方冉冉升起还没有高过树梢,五行之中木便代表东方。(见图3)

篆书 楷书 行书 草书(图3)

“木”字经历千百年来篆、隶、楷、行、草各种书体的变化,但有一点核心要素没有变,就是树干总是直的,即使在“果”“采”“东”等字里,树干也是直的,左右线条的长度基本匀称。若出现线条粗细、长短变化过大、斜势过度、左右失衡等,即使在不离中道的情况下也不美观,均为失去标准之故。(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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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在现实世界中,哪怕严谨如精密制造,依然允许有一定的误差范围,而作为“手工”书写的书法,更是难以尽善尽美。不过,一代代书法家总是在尽力追求平正,尽量令每个字完美无缺,同时受到笔法的影响,常常会出现“险绝”之势:若一幅作品中字字“险绝”,则气象动荡、张牙舞爪,为内心躁动不安者焉。王羲之《论书》云:“每书欲十迟五急,十曲五直,十藏五出,十起五伏,方可谓书。”在不忘中正、庄严之气象的前提下,在这个“误差范围”内随着手势,依笔法而自然书写,谓之不失古法,写出神采谓之“神品”,偶尔受笔法的影响出现较大误差时,如果视觉可以容忍也还凑合能看,毕竟是手工操作嘛,只要内心“中正”,总不至于满纸斜势吧。若线质纤弱、单薄则不够庄严,若过分失重,不可忍视,则沦为下品,或谓之“败笔”“丑书”“俗字”。

任何自由的艺术,若不想沦为粗野、低俗,就必须心存正念。中正而庄严,便成了书法艺术的标准,虽然这不是唯一的标准——一幅好的书法作品还需要有优质的线条,合理的笔法、章法,完美的墨色变化等因素,但若失去了中正庄严,其他一切都“归零”。依此,似乎书法遗失千年的标尺已经被找到。中正而庄严,这便是书法的标准。“既能险绝,复归平正。”书法不能平淡无味,也不可信马由缰、天马行空、放浪形骸之外,要有一种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并将“中正”二字根植于内心深处,便可“合于古法”“齐于古人”。

老子曰:“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不离中道,乃是书法艺术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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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尺规行不乱意存忠厚气堪平


编辑:职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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