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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今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2号预警

学校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呼吸道疾病的预防
来源:三秦都市报—秦闻 作者: 时间:2022-04-19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彦刚)陕西省教育厅4月19日发布陕西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22年第2号预警,提醒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应重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手足口病和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

预警提示说,陕西省接连发生新冠肺炎外省溢入确诊病例,“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加,针对本轮疫情传播间隔短、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等特点,提醒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常态化防控形势下,时刻保持警惕,按照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有关要求,对标对表及时调整本地本校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畅通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一旦校内发生疫情,迅速完成平急转换。

4月正值春暖花开的季节,气候变化无常,早晚温差较大,各类呼吸道疾病有抬头趋势,应引起重视,提醒各级各类学校,每年4-7月是全省手足口病高发季节,应提前做好防控工作,竭力降低重症率,避免发生死亡。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疫情报告和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做好聚集性疫情的发现、应对和处置。

监测数据显示,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水痘、猩红热、百日咳、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病近期呈上升趋势,应警惕聚集性病例的发生。提醒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继续开展常见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学校要继续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换气,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疫情报告等各项防控措施,发现疫情要“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对有疫苗预防的传染病应按相关要求及时和全程接种疫苗。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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