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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一起抓 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67件95人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唐伟 时间:202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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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记者唐伟)2月22日下午,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举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曦就全省检查机关发挥检察职能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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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曦介绍说,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院成立了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上下联动的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明确了涉疫情刑事案件的范围,对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快捕快诉从严处理、案件办理“三同步”、涉疫情案件日报告等工作内容和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已经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贯彻高检院、省院的工作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检察工作,不停、不等、不靠、不拖、不推,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十项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截至2月21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67件95人。其中,提前介入66件,批捕9件9人,起诉4件4人,监督立案1件1人,一审已判决4件4人。

梁曦说,办理案件工作有几个特点。一是“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32种涉疫情刑事犯罪。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对正在办理的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率达到了96.8%,实现了关口前移。

二是上级院的指导力度大。省、市两级院均采取挂牌督办、疑难案件上级把关定性以及发布指导性案例等办法加强对下级院的业务指导。省院对西安王某娜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等12起重点案件实行了挂牌督办。首批发布了五个典型案例,指导全省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工作。

“另外一个就是,从快从重打击力度大。” 梁曦举例进行说明,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妨害公务案,杨某某不服从疫情防控人员的管理,拳击处警的公安干警,致公安干警面部受伤。公安机关于2月4日立案,10日报请逮捕,长安区检察院当日即批准逮捕,12日即提起公诉,2月14日,长安区人民法院即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省检察院严格按照《意见》规定依法办理各类案件,强化请示报告要求和对下指导措施。针对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情况,省院决定此类案件统一报由省检察院把关。商洛市院、西安市蓝田区院、渭南市临渭区院在提前介入的涉嫌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立案侦查的三起案件中,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协商,及时提出调整侦查方向的建议,侦查机关接受检察机关的建议,均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继续侦查。

梁曦表示,在这次抗击疫情期间,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机关正在办理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法律适用方面,有数起案件,建议侦查机关调整侦查方向,改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继续侦查,侦查机关均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办案效果很好。在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完善等反面也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检察机关提前熟悉案情,关口前移,把原来可能在批捕、起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前解决,加快了诉讼程序的进程。


编辑: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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