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来源: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作者:admins 时间:2018-04-21
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按照追赶超越定位和“五新”战略任务要求,以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目标,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不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努力推进全省知识产权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知识产权工作主要情况 (一)切实加强知识产权顶层设计。一是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署第二次省部会商《议定书》,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二是积极推进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西安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知识产权发展与综合管理改革。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逐步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体系。 (二)扎实做好全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十年评估。按照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和《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2020)》目标,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完成了全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十年评估工作,形成了评估报告。报告涵盖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内容,涉及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全面系统的反映了我省十年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整体情况和发展趋势。 (三)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2017年,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单位、市场、经营场所等6.1万余户次,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万余起,移送司法或相关部门案件97起,涉案金额0.33亿元,取缔非法生产企业或窝点60个。 省知识产权局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雷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重点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省版权局、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开展了“剑网2017”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互联网领域侵权盗版行为。省工商局建立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省工信厅加强网站备案、网际协议地址和域名管理。省文化厅在全省开展了网络文化暨艺术品市场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四)知识产权助力“精准扶贫”。发挥知识产权优势,将专利、商标、版权、地标产品等知识产权保护开发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为我省脱贫攻坚增添新动力。坚持以知识产权促发展、助脱贫,把知识产权工作和产业发展、精准扶贫紧密结合,按照“知识产权+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产业稳定增收,实现脱贫致富。 二、专利保护 2017年,全省共申请专利98938件,同比增长42.1%。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6607件,同比增长106.5%,增幅全国第一,共获授权发明专利8774件,同比增长16.9%。截至2017年底,共有有效发明专利33752件,同比增长22.3%,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8.9件,同比增长21.9%,居全国第7位,中西部第1位。(以上数字均不包括国防专利) 专利运用取得成效。修订实施《陕西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资助办法》,省知识产权局与邮储银行陕西分行等7家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年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456件,位居全国第四,同比增长67.7%;质押总金额 23.6亿元,同比增长56.5%;质押专利775件,同比增长44.6%。完成专利保险投保123件,保障金额492万元。 专利保护不断强化。全年办理专利行政案件905件,同比增长20.6%。省知识产权局与西安海关签订《关于加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备忘录》,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强。健全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协作工作机制,专利保护体系建设日趋完善。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西安市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获得进展。 专利管理更加规范。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年”活动。全年新增170家企业和5家科研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新增完成贯标企业122家。全省累计501家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贯标工作,在全国率先形成“三标同贯”的工作格局,知识产权工作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中的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充分肯定。 创新创造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围绕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开展工作,西安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获国家财政专项资金2亿元;西安建设全国首个“一带一路”知识产权语言服务人才培养中心;举办“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实务培训班”,提升我省企业涉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三、商标保护 截至2017年底,全省累计有效注册商标共242900件,其中,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144件,中国驰名商标109件,地理标志商标93件;商标质押贷款登记34起,贷款总额超过7亿元。 加强商标品牌工作监管。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商标企业“大走访”活动,继续深化商标注册行政指导工作。积极申报商标注册陕西受理窗口和商标质权登记陕西受理点。开展“注册商标规范使用年”活动,引导企业规范、科学使用商标,指导商标持有人通过商标使用、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等,实现和提升商标价值。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新兴产业主体申请商标注册,拓展商标发展空间。 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深入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案件。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龙头企业政企联动商标精准维权活动,不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商标监管体系,保持打击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全年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立、结案989件,罚没金额658万元。 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举办2017丝博会暨第21届西洽会“‘一带一路’商标品牌建设交流合作论坛”、第24届中国杨凌农高会“一带一路”农产品商标品牌建设峰会。进一步完善我省商标战略实施规划,积极引导企业“走出去”,全面推进自主品牌国际化,提升陕西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推广“公司+商标+基地”产业化经营模式,引导支持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名、特、优、稀”产品地理标志商标,促进“商标富农”。 四、版权保护 2017年,全省作品版权登记5008件,比去年增长70%,合同备案185件。 持续推动版权产业发展。积极指导西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和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拓展版权贸易,全年实现经营收入1亿元。组织指导版权示范单位创建,积极推荐我省相关版权单位参评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西安维真视界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荣获“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开展版权经济贡献率调研,指导省内图书出版单位参展第24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推动图书版权交易,达成引进海外图书版权意向35种,达成图书版权输出意向36种,签约7种,并荣获优秀组织奖。 软件正版化工作初见成效。全年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正版软件采购资金1131万元,采购正版操作系统3200套、办公软件9600套,杀毒软件350套;国有企业采购操作系统645套,办公软件8010套、杀毒软件4160套,采购金额1335万,采购正版软件的数量较往年提升60%,全省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五、文化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 2017年,全省各级文化监管部门共受理各类举报175起,出动执法人员230995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单位68919家(次),对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文化经营场所,责令整改779家,警告1274家,停业整顿149家,吊销证照6家,取缔32家。 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在全省开展了网络文化暨艺术品市场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对省内23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中的游戏实名注册、虚拟道具发行、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进行监督规范,对18家从事网络直播表演的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整顿,调查摸底38家文化产权及艺术品类交易场所,组织全国第一批艺术品市场“以案施训”活动。 组建陕西省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小组。不断加大日常网络文化市场巡查和执法力度,通过自主办案、联合执法等形式,有计划、分步骤地查处网络文化市场案件,由西安、延安、榆林办理的4个案件被列为2016-2017年度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完善网络文化市场巡查和办案制度,努力改变我省网络文化执法能力低的现状,推动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的有效提升。 六、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 截至2017年底,全省累计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74项,省级520项,市级1415项,县级4150项,其中西安鼓乐、中国剪纸、华县皮影戏3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2人(文化部新公示22人)、省级398人、市级1281人、县级3977人。 依法依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法制建设,大力开展宣传及展演展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识。引导和鼓励民间传统音乐、中华老字号、传统医药等类别项目,以及家族式传承的非遗项目申请知识产权,并在发掘整理的基础上再创作,增强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自保护能力。 全方位保护传统知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体系、传承人队伍建设,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宣传展示陕西文化的深厚底蕴。采取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数字化保护、整体性保护等多种保护措施,实施秦腔振兴十大工程、西安鼓乐传承发展十大工程、陕北民歌传承创新十大工程、陕西民乐发展十大工程等,不断增强传统知识保护力度。在中小学广泛开展非遗“进课堂”活动,普及传统知识,弘扬民族文化。 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标准化 2017年,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个,主导制定国际标准5项,制定地方标准63项。截至2017年底,全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数达到76个,居西部第2;累计主导制定国际标准32项,居西部第1;累计制定地方标准1241项。 不断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挖掘机制。进一步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力度,每年拿出固定经费作为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支持经费,将事后奖励变为事前培育支持,进一步促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发的工作积极性。持续推动“一县一品”目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资源调查,着重培育31个特色产品,全力帮助县级地区挖掘、培育、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推动特色产品就地转化为支柱产业,努力实现县级地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覆盖。 持续提升标准质量,增强标准引领服务能力。全年共制定地方标准106项,发布63项,下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197项;完成16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工作。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工业和民用燃煤》强制性地方标准,对于规范行业发展,提升我省环境质量发挥重要作用。 八、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西安海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协作,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货物的查处力度;开展“清风行动”,维护中国制造良好形象;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帮助企业掌握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政策;强化关员岗位培训,严密工作流程,细化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查验指令,加大对侵权货物风险分析,提高对相关货物的查验率,保持对涉及侵权货物来源地、目的地等风险要素高度关注,推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综合治理。 九、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做好即将到期国外专利药品品种注册工作,全年受理即将到期国外专利品种药品注册申请7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注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技术初审、现场核查及省级初审工作,及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进行技术审评和审批。维护我省医药企业的合法权益,对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引导省内药品制造企业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对外省市侵害我省医药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及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及其技术审评部门申诉并制止侵权行为。 十、植物新品种保护 严厉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行为。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林木种苗市场为主要检查环节,打击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以及生产销售假冒授权品种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种苗的违法行为。 建立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长效机制。深化农资打假联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区域间线索通报和案件协查,加大跨地区案件查处力度,集中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开展了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水果滥用膨大剂、保鲜剂、农资打假、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治理等8项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全省共出动农资打假联合执法人员17528人次,检查企业7740个/次,责令整改294起,查处问题198起,涉及金额130万元。 十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公安机关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继续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切实履行打击和防范职责,有效推动全省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积极营造全民打假社会氛围,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中把执法打击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对照典型案例,剖析犯罪伎俩,传授防假常识,进一步增强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守法意识,提升防范能力。全面整合警力资源,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全警参与打假行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在联合检查、线索移交、案件移送、委托鉴定等方面的协作,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强大合力,对严重坑害群众利益、危害生产生活安全、妨碍创新发展大局的犯罪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全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立侵权假冒案件780起,其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713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6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8人,移送起诉196人。 人民检察院依法加强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检察监督。落实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工作,做好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等工作。全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99件161人,起诉152件254人,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8件44人,起诉25件30人。 人民法院加快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改革。继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提高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司法公开,优化司法保护环境。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案件调研,加强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和审级监督,多措并举解决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全省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标准。全年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856件,审结案件1746件,结案率为94.07%。 编辑:张瑞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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