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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烧鸡送旅游,“低价游”死灰复燃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时间:2020-08-03

  最近,网上披露的山西省运城市文旅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提到,“运城市近期出现打着政府口号买烧鸡送旅游的活动,从6月初99元买三只烧鸡送全年免费旅游四次,到近期88元全年免费旅游12次并送120枚鸡蛋。据统计这次活动已经覆盖运城十三县市,报名人次已经将近5万人。” 
  随着全国疫情防控的形势向好,跨省团队旅游也按下了“重启键”,国内旅游景点主动放下身段,推出票价打折、旅游券派送等系列“大礼包”,来吸引游客。 
  可是,有些人反其道而行之,逆国家政策而动。运城“99元买烧鸡送旅游”事件,就是打着政府补贴的幌子,诱导消费者报名,在短短时间内已扩大到数万人,其行为实际是一直被打击的“低价游”“零团费”等非法活动。 
  像“99元买烧鸡送旅游”不合理招揽游客的背后,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生意经。旅行社绝不会做赔本的生意,在赠送旅游产品后,通过引导或强迫消费者,在指定场所进行消费,用景区经营者的购物回扣和自费活动返佣,弥补亏损并获得利润。有的组团旅行社,将旅客“转卖”给导游,收取人头费获利。如此一来,所谓“低价游”“零团费”,实际已演变成宰客坑人、视游客权益为“案板上鱼肉”的“购物团”。 
  倘若站在法律的视角,对于“低价游”“零团费”行为,现行《旅游法》明确规  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消费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很明显,“买烧鸡送旅游”式“低价游”,不仅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破坏了市场公平正义,损害了游客合法权益,也有悖于现行法律。 
  对于“买烧鸡送旅游”式“低价游”,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对那些不按“套路出牌”的市场主体,露头就打,绝不姑息,以维护旅游市场的公平与正义;与此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从业不良者加大其违法成本,以净化市场主体;此外,游客要理性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那些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的旅游产品保持清醒头脑,有效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高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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