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1120190004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评论 >

媒体:必须厘清直播电商责任义务,督促规范经营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 时间:2020-06-15

人民日报海外版6月15日消息,目前,网络直播行业蓬勃发展。《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已达5.6亿,占网民整体的62%。然而,在行业竞争和利益驱动下,一些直播平台乱象丛生。

防疫期间,全国大多数网民上网时长明显增多,有的直播平台利用这一时机,为追流量、抓眼球,任由主播穿着暴露、言语粗俗、行为恶劣,通过“送福利”、低俗表演等方式吸引用户进行高额打赏,甚至诱导未成年人进行充值打赏,所涉及的举报案例居高不下;有的直播平台主播向网民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网络购物市场秩序……网络直播平台的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网络生态,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恶劣影响,必须坚决予以治理。

近日,国家网信办等8部门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剑指行业乱象,传递出鲜明导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虚拟空间不是虚假空间,以严格监管促行业健康发展势在必行。尤其引人关注的是,此次相关部门将探索实施网络直播分级分类规范以及网络直播打赏、网络直播带货管理规则。这意味着红火的“直播经济”快车有了重要的“刹车”管控。

“名品”变赝品、“好货”变“水货”……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指出,近40%的受访消费者称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消费问题。主播夸大和虚假宣传、有不能说明商品特性的链接在直播间售卖等成为消费者投诉最集中的问题。而在近四成遇到过直播购物消费问题的受访者中,只有13.6%表示会主动维权,近半数消费者因为“损失不大”自认倒霉。

直播翻车常有,追责处理却不常有。因此,必须厘清直播电商的责任义务,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自觉诚信、规范经营。近日,中国商业联合会表示《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将制定并执行。这意味着首部全国性直播电商标准即将出台。设门槛、划底线、树标准、立规矩,用制度规范为直播经济这一新业态保驾护航,让直播行业远离“开播卖货,下播甩锅”的困局,运行在健康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上。

当然,要想从根源上治理直播乱象,光靠阶段性的整改还不够,出台标准规范也只是一个新起点。相信随着相关政策法规的颁布落实、监管部门的重拳整治、直播平台的审核监管、商家主播的严格自律以及消费者维权意愿的不断提升,未来的直播平台会让人们看得更开心、买得更放心。

(原题为《直播不能什么都播》)

编辑:张瑞琪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视频
 
特别推荐
 
图片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