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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荣庆︱从无锡高架桥垮塌说社会紧急救助报道中的安全观

来源:陕西省传播学会 作者:刘荣庆 时间:2019-10-15

从无锡高架桥垮塌

说社会紧急救助报道中的安全观

刘荣庆

2019年10月10日傍晚18:10左右,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312国道上海方向K135处、锡港路上跨桥出现桥面侧翻。事发后,当地警方通报:经现场初步勘测,事发时侧翻桥面上共有5辆车,其中桥下被压小车3辆(其中一辆系停放车辆,无人)、2辆卡车,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附近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拍到了桥面倒塌的惊险瞬间。10月10日19时,救援车辆到现场,发现垮塌的桥面上,一辆大货车装载的6卷热轧钢卷板散落一地,还有一辆大货车装载7卷。这种型号的大货车荷载只有30多吨,而一卷钢卷板重量就达28吨多,两辆大货车累计超载300多吨。该批货物的生产商为山东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日期9月30日,标签无客户信息。承运企业为无锡成功运输有限公司。据《中国交通报》21时45分发布消息,无锡高架桥垮塌的直接原因,可能为货车超载。

312国道无锡段扩建工程于2003年9月开工建设,2005年6月建成通车,2005年11月工程交工验收。该项目工程质量经无锡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评定为优良等级。一座建成只使用了14年的“优良等级”公路高架桥,怎么冷不丁会侧翻垮塌呢?媒体依据报道突发事件执行舆论监督职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的宗旨,直指无锡高架桥垮塌原因。

《证券时报》等多家媒体最早传播了这一突发事件。界面新闻媒体等的报道,多采事发现场民众对紧急救援的体验性描述,如“正在家中做饭。突然而至的巨大的爆炸一样的轰响,错以为“发生了地震,于是带着家人赶紧逃到了户外。”“小轿车被压得严重变形,货车司机也是重伤。”“事故后10余分钟,消防队员抵达。消防队员用器械破开了变形的驾驶室,将昏迷不醒的货车司机救了出来。”2名被救出伤员均是从在桥上行驶坠落的车辆救出,送上“120”拉到了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包括消防、公安、城管以及附近的多家施工单位悉数集结现场。事故发生当晚11点多,现场救援人员破拆设备,拆除倾覆的桥面。凌晨1时许,现场的两台吊车成功将破拆后的桥面吊起,两辆被埋压车辆被拉出,三名遇难者(母女和一个单亲父亲)遗体随即被寻获。

垮塌桥面砸住的锡港路双向8车道,是连接无锡市中心与东港镇的主干道。由于附近钢材和木材商户聚集,在高峰时段并不通畅。附近居民的生意都是围绕运货司机做的。

10月11日界面新闻通过采访无锡成功运输有限公司老板李洋的母亲,对涉嫌无锡锡港路高架桥垮塌“直接原因”超载公开报道。无锡成功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洋的妻子刘建萍(已被无锡警方带走调查),该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成立不到两年,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内没有员工,挂靠有10多辆运输车辆,平时公司接单后派发给司机,然后从中提成。李洋的母亲表示,“这批钢材是从江阴码头进的货,每吨钢材的运输费用8元钱,这一趟下来毛利润是1000多元,如果不超载,我们就没钱可赚。在那里经过的货车,哪家不超载?”界面新闻记者经查询获悉,无锡成功运输有限公司为赚钱明知违法仍一再超载,曾3次因超载或超标而被苏州公路管理部门处以合计6.62万元罚款,因拒不执行被法院判处强制执行。该公司的车辆驾驶员还因多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被法院判处赔偿。

无锡锡港路高架桥垮塌并非一次货车超载的偶然。界面新闻对于置安全于脑后的货车频繁超载导致事故频发而行政管理不作为做了调查追踪,引用出租车司机证言说:“无锡所有的高架桥都限制货车行驶,但是唯独312国道的那段是允许货车开上去的。一来是因为那是一段老路,二来也是因为附近有很多物流企业和大型钢材城。出事的312国道路段,货车多,超载猖獗。本来限重30多吨的货车,动不动就拉了上百吨的货物。我开着小轿车,跟着后面走,都能感受到路面的晃动。”(注:超载超限车辆不上高速,导致国道、省道的通行量超过道路桥梁的承载能力,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而货运市场低迷、过路费偏高,又使得超载超限车辆抄小路成“潜规则”)。

媒体报道突发事件的宗旨在于执行舆论监督职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国家依法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其中,规定“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由于媒体(含传统媒体与自媒体)是传播突发事件信息的职业性实体,因而执行所谓“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的指令,显得特别重要。媒体(含传统媒体与自媒体)与媒体人的职业使命在从事突发事件与社会紧急救助报道中,自始至终都得贯彻安全观。这里所说的安全观虽然也含了媒体(含传统媒体与自媒体)与媒体人在突发事件中的自身安危,也更含了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的特殊情境中,奋不顾身地及时真实准确采集与传递突发事件信息。

界面新闻媒体通过调查,找到了在于当地追求物流、钢材所代表的制造业、运输业无锡经济“繁荣”的两驾马车,而无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超载猖獗之根源。

记者乘陈霞驾驶出租车沿涉事路段附近行驶发现,占地750亩的东方钢材城位于出事路段的西北方向、北环路两侧,林立着大大小小的物流公司,大型货车占到了里面行驶车辆的80%左右。实际上,钢材贸易和物流业在无锡经济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不仅东方钢材城规模惊人,无锡市内的职教园是全国规模最大的带钢、卷板集散地,年带钢成交量达900多万吨,交易额达300多亿元,占全国带钢交易总量60%以上的份额。

物流业方面,《无锡日报》曾于2019年1月8日刊文表示,江苏无锡的物流产业全年物流规上企业营业收入预计超150亿元,货运总量有望突破1.9亿吨。另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数据显示,江苏省内的物流园区共49个,其中无锡物流园区10个,徐州、常州各有物流园区5个。物流、钢贸生意不断扩大,而路政设施的建设后滞。发生高架桥垮塌的312路段,是无锡市百亿钢铁生意进出关键通道。尽管2019年7月份事故发生路段位于招标改造路段内,纸面原定于7月开工改扩建工程,实际并未动工。无锡市内经济的发展与交通设施的滞后、交通组织的混乱显示,锡港路上跨桥出现桥面侧翻的突发事件的偶然性里藏了必然。

10月11日《南都周刊》发表了《是什么压垮了无锡高架桥?两年前的预言成真了》的文章,针对2017年一篇题为《无锡的快速内环高架还能用多久?》的微信公号旧文被大量转发,冲破了10万+,瞬间刷屏。“这次事件最让人无法释怀的是,它似乎更像是一场早已(对无锡公路交通管理部门的对超载麻木而习以为常的失职)被警示和预言的事故”。《南都周刊》特别指明,因超载导致的桥梁垮塌,并非无锡事故孤例。2009年7月15日,津晋高速公路天津段港塘互通立交桥的匝道桥坍塌,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2012年8月24日,哈尔滨三环路群力高架桥上桥匝道长达121米的桥梁倾覆,致3死5伤。当时桥上3辆货车为6轴重型半挂车,车货重量超过400吨。《财新》数据显示,2000年至2012年,中国内地至少有17座桥梁坍塌,官方认为与货车超载、超限有关。(注:严重超载的车辆对桥梁的损坏是一次性的和不可逆的,应严格限制超载车辆上桥,更不能让重车在桥上集中排队靠边行驶。)《南都周刊》认为,除了超载,上述案例存在的另一个共性是,桥体均为独柱墩桥体。(注:桥梁业界对于荷载偏心引起的横向倾覆问题还需要进一步高度关注。在当今道路交通饱和、超载严重的状况下,应特别重视其横向抗倾覆体系的设计,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可能的超载因素,因地制宜选取结构方案。)《南都周刊》的视角,较界面新闻要广阔而更着重对同类突发事件的倾向性安全风险评估。

10月12日中央权威媒体则发出了两篇有的放矢的文章。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追问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一问涉事车辆超载有多严重?二问为何超载车辆能上桥?三问独柱墩桥梁是否存在安全缺陷?四问涉事货车所属公司是一家什么企业?都是全国网民最关注的热点。央视热评发表评论员秦川的《高架桥坍塌 真相和问责》,认为“公共安全是基本的民生”,“一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大桥何以夭折”?批评锋芒指向《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 “一超四罚”实施细则》没有言出必行:“车辆超限超载不只是伤及道路,更危及公共安全,见诸媒体报道的因超限超载而引发的生命伤亡不计其数。”“正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再严格的规定要彰显效力,就必须从纸上走到地上。无论法律规章还是红头文件,其生命在于实施,其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相关部门严格履职尽责,严防超限超载车辆上路,严惩车辆超限超载,或许就能避免悲剧发生”。

从无锡高架桥垮塌我们可以看出,媒体报道突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出发点与归宿点,都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置于首位。据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共七章70条,开宗明义第一条便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国家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其出发点与归宿点同样在于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置于首位。

发展经济当然重要,但经济繁荣并不能抵消安全风险及其带给社会的损害。仍以经济规模可观的江苏无锡为例,由于忽视安全,按下葫芦浮起瓢。10月10日发生高架桥垮塌事件仍在国内外舆情汹汹之中,13日上午11时许又发生锡山区鹅湖镇新杨路一小吃店燃气爆炸事故15名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其中6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爆炸腾起的烟雾从店门口喷涌而出,径直向马路扩散。爆炸冲击波袭向马路对面的房屋,房屋上的玻璃、招牌均往下掉落。爆炸产生的烟雾一度将道路笼罩,道路能见度极低。路上多名行人奔跑避险,有一对男女差点被掉落物砸中。烟雾迅速散去,道路上出现大量杂物。(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官方微博13日下午2时45分通报)。经济并不能“一好遮百丑”,也不能取代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更不能用“屋漏又遭连夜雨,船破偏逢打头风”的孬运气来解读这些表面的似乎偶然的现象,它恰恰反映了埋头经济忽视安全教育,导致公民思想素质滑坡的可怕后果。

(本文的注,均见新华社《追问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另,10月12日9:18,中国经济网莫名其妙地发布“四车总重400余吨”压垮高架桥的谣传,将2012年哈尔滨“8·24”高架桥交通事故一事调查结论,冒充“10·10”无锡事故锡港路跨桥桥面侧翻事故,属于突发事件中添乱的荒唐作为。)


编辑:高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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