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新规:域外购房可提取公积金 来源:华商报 作者: 时间:2020-09-27
在西安缴纳住房公积金,想在外地购房时提取,可以吗?以前不行,现在,答案是肯定的。 可以网上核验的 即时办结 9月26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切实满足广大缴存职工需求,缓解购房资金压力,即日起,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及还贷职工,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可以网上核验的(网签、贷款信息等)即时办结;不能网上核验需进一步协查的,3个工作日内(不包含调查核实时间)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回复办理意见。 据介绍,购房网签相当于在房屋管理部门将你的买卖协议备案,并在互联网上公示。如果你购买房屋的网签合同外网可查,提交给柜员网址验证通过,即可办理提取。如果不可查,需要联系购房地房管局提供相关证明信息。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说,为提高办理异地购房及还贷提取效率,提取缴存职工应自行核实网签,在提取时将网上核验方式告知经办人员。 多种情形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此外,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等情况也可以提取。 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 购买商品房五年内只能提取一次 购买商品房、单位出售的公房、二手房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五年内,申请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无个人住房贷款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在贷款前以购房原因提取时,应充分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中关于贷款额度的具体规定,并合理计划提取金额,以免因住房公积金余额减少对贷款额度造成影响。 购买本市拆迁安置房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五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应补缴款项。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事项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房屋实际支出。 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应当在贷款系统中选择“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此方式来实现住房公积金提取,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编辑:慕瑜 |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特别推荐
|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