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1120190004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房产 >

西安长安区"五证齐全"房办不了房产证 一查发现大问题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admins 时间:2019-12-17

“五证齐全”的现房,入住7年后却被告知土地证有问题,西安市长安区嘉华新苑小区300多户业主不禁问:相关职能部门究竟是如何层层把关的?房产证究竟还能不能办下来?

多年办不下房产证

区政府回复土地证“不符”

“按说购买五证齐全的房子应该很放心了,但现在发现还是不省心!”4月13日,刘先生称,2010年,他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长安区嘉华街上的“嘉华新苑”现房,一年后去办理房产证时,开发商却以各种理由推脱。

刘先生说,2016年,始终等不到开发商回复的业主们到职能部门询问,得到的回复是该项目五证齐全,在相关手续、资料备齐后即可办理房产证。但2016年8月,长安区政府的又一回复却让小区业主傻了眼,回复称:开发商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时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长安国用[2006]字第045号)与国土长安分局地籍档案不符。

“《国有土地使用证》应该是‘五证’中的第一个环节,第一个环节出问题了,后面的四个证是如何办下来的?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又是怎么通过审核的?”对于长安区政府的回复,嘉华新苑的业主郭女士提出了质疑,同时她也开始担心自己的房产证究竟能不能办下来。

长安区曾召开专题会议

确定国土部门负责核查

长安区政府给业主的回复显示,“嘉华新苑”项目由西安鑫茂源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长安区韦曲街道西环南路,占地面积7570.4m,建设规模为39167m,两栋高层建筑。据了解,其中一栋楼中有19层被长安区三个职能部门团购。

2016年7月25日,长安区召开专题会,确定由国土长安分局负责该项目土地证件核查,韦曲街办负责该小区协调工作。待该项目产权登记资料齐备后,开发商将向长安区房管局提出产权登记申请。

根据回复中提到的项目报建资料,记者梳理发现,该项目从审核到验收,11道程序涉及发改、国土、规划、建设、房管、消防、人防、环保等多个部门。

未办土地出让手续

开发商曾被罚4万元

4月13日,记者辗转拿到“嘉华新苑”前期审批资料。资料显示,该项目土地原是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西韦村集体土地,2005年6月长安区国土资源局通过西韦村建设商贸楼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后鑫茂源公司申请用地,长安区国有土地储备供应中心、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先后通过审批,2009年通过征收收归国有。

资料显示,2006年,市规划局长安分局下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9年,长安区建设局下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长安区房管局下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至此该项目“五证”全了。

2009年11月9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发出的一份《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鑫茂源实业有限公司审批非法占地,被处罚款4.16万元。第二天该公司就缴纳了罚款。

2010年11月15日的长安区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显示,对于目前已建成的国土长安分局土地储备中心(鑫茂源)项目用地,由国土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后,方可开展土地出让工作。这说明,当时“嘉华新苑”项目已建成,可土地出让还未进行。区政府知晓相关部门违规审批,却只处罚了开发商,并未问责相关部门责任人。

未招拍挂 咋拿到的土地证?

那么开发商是如何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呢?

4月13日下午2时20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要在国有土地上开发并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必须经过招拍挂。但目前开发商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与这块土地的地籍档案不符。

既然没有经过招拍挂,那么开发商2006年拿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底怎么来的?谁让不合法的土地证流出来?

这位负责人没有给出答案,只是称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审批把关问题 警方已介入调查

既然《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合法,那么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多道关口,是如何审核把关呢?

4月13日下午,西安市规划局长安分局综合科负责人表示,采访需要西安市规划局同意,但记者致电该局相关处室电话,一直处在无人接听中。

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并从该单位调取当时项目的审批资料,具体情况需要等警方调查结果出来后才能答复。

西安市长安区房管局党政办负责人,以负责此事的科室工作人员在外培训为由婉拒采访。

4月13日晚7时,记者就此事致电西安鑫茂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韩某的女儿,但手机一直无法接通。


编辑:金苗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视频
 
特别推荐
 
图片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