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浦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集资参与人申报登记的公告 来源:陕西法制网 作者: 时间:2022-12-20
关于西安浦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集资参与人申报登记的公告 2014年6月起,西安浦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取组织老年人在陕西境内旅游,赠送小礼物、保健品等行为,诱导不特定人群投资理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的西安浦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属关联公司分别为:汉中祯祥善诚商贸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宝鸡博厚悠远商贸有限公司(宝鸡市金台区),渭南咸亨泽通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渭南市临渭区),咸阳乾元亨贞商贸有限公司(咸阳市秦都区),西安允升大壮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市经开区)及下属门店雅和四季城店(未央区)、尚尧旅居店(阎良区)、香村草堂店(临潼区),西安至诚无息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莲湖区)及下属门店长安店(长安区),西安文行忠信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高新区)及下属门店建国路店(碑林区),陕西元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雁塔区),西安泰吉谦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新城区)。 为了最大限度地挽回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保证案件顺利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16号)、《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高检会[2019]2号)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将西安浦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集资参与人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日期: 自公告之日起,为期三十天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逾期未到公安机关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将视为放弃报案,相关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登记对象: 西安浦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所有集资参与人。 三、登记时需携带的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二)以现金形式存款的,提供西安浦辉公司出具的收据原件,复印件。 (三)以转账方式存款的,提供转账凭证或银行交易明细原件,复印件。 四、登记地点: 涉及西安浦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所有集资参与人,在其当时投资时的下属关联公司或门店所在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进行报案登记。 咨询电话:赵警官:18591896712;029-83815213。 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22年12月16日 (陕西法制网) 编辑:煜辰上一篇:11月全省经济稳定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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