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青)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的通知》,为发挥评估定级工作对全国公共图书馆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经自评、评估、公示等环节,确定了一、二、三级图书馆名单,西安市鄠邑区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2017年撤县设区后,在鄠邑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西安市鄠邑区图书馆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要求,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原则,践行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便民性、均等性,发挥阵地资源优势,加强业务能力,丰富阅读活动,提升服务效能,全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明显增强,图书馆工作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
2018年以来,鄠邑区图书馆连续多年被陕西公共图书馆服务联盟、省、市图书馆学会评为先进集体,2018年5月被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评定为“一级图书馆”;2018-2022年连续5年被中共鄠邑区文旅局委员会考核为“优秀等次”;2018年5月被陕西省图书馆学会评为“先进集体”;2019年被西安市关工委授予“全市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2020年9月被市教育局授予“西安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2020年、2021年被西安市鄠邑区科协授予“科普工作先进集体”,2023年12月被陕西省图书馆学会授予2018-2023年度学会工作“先进集体”。2021年12月被中宣部、文旅部、广电总局评为第九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
下一步,鄠邑区图书馆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第七次评估定级为契机,以评促建,弥补短板,为创建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诗画鄠邑,品质新区”做出公共图书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