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韦元甫墓志》看唐代中期隶书的转变

发布时间:   作者:刘勇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唐《韦元甫墓志》,全称《大唐故金紫光禄大夫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兼御史大夫淮南节度观察处置使彭城郡开国公赠户部尚书韦公墓志铭》。刻于唐大历七年(公元772年),志文为30行,满行为30字,以隶书书写,共计804字。出土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杜陵原。

唐《韦元甫墓志》,全称《大唐故金紫光禄大夫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兼御史大夫淮南节度观察处置使彭城郡开国公赠户部尚书韦公墓志铭》。刻于唐大历七年(公元772年),志文为30行,满行为30字,以隶书书写,共计804字。出土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杜陵原。

在唐玄宗“明皇新法”的影响之下,带动了中唐隶书创作的繁荣和盛行。近年出土的唐《韦元甫墓志》足可以为读者展现此一时期隶书的风格转变,亦对当代研究中晚唐隶书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墓志出土具有重要的书法艺术价值

唐《韦元甫墓志》,全称《大唐故金紫光禄大夫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兼御史大夫淮南节度观察处置使彭城郡开国公赠户部尚书韦公墓志铭》。近年出土于西安市长安区杜陵原。全文如下:

大唐故金紫光禄大夫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兼御史大夫淮南节度观察处置使彭城郡开国公赠户部尚书韦公墓志铭并序

银青光禄大夫守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崇文馆大学士兼修国史上柱国颖川郡开国公元载撰

维唐大历六年七月乙酉,淮南节度观察处置使、扬州长史、御史大夫韦公享年六十有二,薨于位。天子思刘馥东南之事,惜当阳镇守之功,下诏追赠户部尚书,明年正月乙酉葬于杜陵之南原。夫通方与权之谓仁,交辟乐贤之谓义,作伯专征之谓任,勤人活国之谓忠。斯彭城所以道适群公,无干辛之忌,志通三后,寄风化之门,理变讹俗,事勤厄运,树勋建社,终始全名。公讳元甫,字宣宪,京兆杜陵人也。曾祖文宗,隋左千牛。祖德敏,皇太府卿、赠邓州刺史。父玢,皇尚书左丞、赠扬州大都督。外祖赵郡李峤,特进、中书令。公传邹鲁述圣之言,缵中外世家之庆,被服先训,立于童年,解褐白马尉。郭虚己黜陟河南,表公正可以措枉,明可以处烦,扬于中朝,声动百辟,授浚仪主薄,无何。齐平阳澣,张襄州九皋,中丞徐恽、张利贞,尚书张倚、韦陟,次右方牧,交致礼命,课绩闻於所至,荆河几於变风,吏始以廉易贪人为之勤。无怨,累迁临察殿中侍御史、尚书司勋、司库郎,拜洪州刺史、江西观察史,历太府、大理二少卿、润州刺史,转左庶子,迁苏州刺史、御史中丞、浙西观察使,入为尚书右丞,骤拜淮南观察节度使、御史大夫,闲岁入觐,封彭城郡开国公。初,公与河南员锡,咸以精断,继登宪府,杂理诏狱,详评法家,去苛吏之舞文,为后来之公式。当时奏议,多所裁审,其后联南阳七军之势,罢河上六月之繇,服山越以静吴人,灌陂塘以漕东国,功业茂著,颂声流闻,尚书孝课,为四方首。上将倚任而命夺其时,维公刚柔施张,明白四达,被人伦之风教,通国典之质文,其从事也。群萃与能,机运独远,好宣而不居悔累,多闻而独解危疑,其告终也。义训归全,纯精无爽,反葬以述,前志破产,以厚诸孤。噫!远图未终,梁木其坏,宜揔徵列,用传铭志。词曰:

矫矫韦公,内精外朗,理通事至,神辩心广,求仁思达,闻义往独,黄鹤高翔,洪钟遗响,邦国是宪,典礼是扬,上纂祖宗,高门有光,建旗海淮,静固封疆,道著身殁,宠延勋藏,韩侯往勤,苛偃其之,终南峩峩,澧渭通波,北望九门,上连山阿,阴堂一闭,万古谁过。

朝散大夫守都水使者集贤殿学士上柱国史惟则书并篆盖

此墓志的出土,具有重要的书法艺术价值,其撰文者为唐中期宰相元载,书丹者为唐代著名八分书家史惟则。而墓志主人则是收录脍炙人口诗词《木兰诗》的韦元甫。就韦元甫及其家族的考证,已有文章对其进行详细介绍,本文不再详细介绍。志文的书丹者史惟则,史书并无过多传记记载,仅有唐人窦臮《述书赋》、陶宗仪《书史会要》对其有简要介绍。唐人窦臮在《述书赋》卷下,注云:“史惟则,广陵人,殿中侍御史,即谏议大夫白之子,白普飞白”。陶宗仪《书史会要》又载:“史浩,字惟则,广陵人,官至殿中御侍御史,籀、篆、八分,如王公大人,进退有度,总评浩书谓如雁足印纱、深渊跃鲤”。

志文彰显“明皇新法”以来隶书所具有的特色

《韦元甫墓志》文字体现中锋与藏锋相结合,起笔藏锋逆入,方圆并用,收笔停顿收锋,笔画具有强烈的节奏感和韵律感。陶宗仪《书史会要》言史惟则隶书“雁足印纱、深渊跃鲤”,用笔多以圆笔为主,尤其在笔画转折处提按有序,不直接折笔,而是曲折转笔。此志书法横竖有力,横画略微带有弧度,粗笔饱满而细笔圆劲,且婀娜多姿、相互结合、有骨有筋,笔画转折之间似断似连,形成巧妙呼应。

在唐人尚法影响之下,草书与楷书达到空前发展,然隶书因朝代更替自魏晋以来发展之空间非常局限。就史惟则八分书而言,宋人朱长文云:“在唐中叶,以八分名家者四人,惟则与韩择木、蔡有邻、李潮也。择木尤妙,名重当时,惟则可以亚之”。正如朱长文所言,史惟则的八分书在当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志文来看,所有字体结构都非常宽绰,外密而中疏,平稳端正、左右对称、厚重质朴而有法度可寻,使观者感到字体具有气势浑然、挥洒自如之感。其八分书不仅承袭了两汉隶书的结体形态,更彰显出“明皇新法”以来隶书所具有的特色,使隶书意味更加浓厚,形成了独特的八分书典范,是当时隶书体势崇尚法式的一种表现,亦是中唐时期隶书有别于初唐隶书的体现。

史惟则所书《韦元甫墓志》,将唐代八分书向着更为秀润平和的风格转变,这种风格的形成原因既有“明皇新法”的因素,也有其当时所处时期书风的影响,因为皇帝的倡导对其书法风格产生了最为直接的影响。细观此墓志的书法,史惟则似乎在注重笔法细节上的丰富及运用,不刻意而作,明显带有其个人的审美意趣。如果说汉隶是古雅自然,那么唐八分书则是清新简净,这种简净体现着史惟则对其八分书成熟的审美趋向。

《韦元甫墓志》对盛中唐时期八分书风气有开拓作

《韦元甫墓志》是史惟则书法风格成熟时期的代表之作。史惟则八分书韵味劲健,结构规范,开拓了盛、中唐时期八分书的风气,对中、晚唐乃至于宋初的隶书艺术均有一定范围的影响。就单纯的书法艺术风格而言,《韦元甫墓志》可以使我们对史惟则在书法史中的地位得以重新认识和定位。

笔者认为:史惟则书法艺术对盛、中唐时期的八分书风气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开拓作用和贡献,这种贡献使我们不应忘记唐代隶书在中唐时期风格转变的存在和其应有的历史地位。尤其是当代书法艺术繁荣的景象下,我们可以从中获取更多的养分。相信书法艺术在不断地发展和继承过程中,随着新文献资料的出土,我们会掌握更多的学习资料,同时对中唐时期隶书的转变在中国书法史上有一个重新的定位和思考。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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