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西安召开
胡和平主持全体会议
10月2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西安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主持全体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副省长陈国强所作的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提请任命的省政府有关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人选情况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任命姜涛、石飞荣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决定任命王爱民为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杨忠武为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冯振东为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文引学为省农业农村厅厅长、任宗哲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刘宝琴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高中印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胡保存为省应急管理厅厅长,并颁发任命书;任命王麟为省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党广锁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并颁发任命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我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胡和平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任命新设立和优化重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标志着我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组织实施阶段。新任命的同志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牢记使命、恪尽职守,为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胡和平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找准部门职责定位,明确工作重点,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更好满足三秦百姓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强化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推动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坚持担当负责有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平稳有序地推进本部门机构改革工作,做到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守清廉底线,进一步巩固全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韩水岐出席会议。省法院院长李智、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列席会议。 (记者 耿薇)
编辑:慕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