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公安局通报两起涉疫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作者:高盼成 张冰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高盼成 见习记者 张冰)11月22日,渭南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渭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张永平通报了两起涉疫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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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王某自渭南市疫情风险地区返回临渭区,未严格落实居家监测要求,擅自外出。11月8日,王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王某的行为造成新冠肺炎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严重扰乱疫情防控工作。11月12日,临渭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法对其予以十日行政拘留处罚。

11月4日,高某自省内疫情风险区返回韩城,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备手续,且多次未按规定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在明知存在传播疫情风险的情况下,仍多次出入人员密集场所。11月20日,高某核酸检测异常,21日被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当天,韩城市公安局依法对高某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受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张永平表示,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防疫规定,杜绝麻痹侥幸心理,严格落实主动报备、参加核酸检测、居家监测、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共同维护城市平安。


编辑:大风           责编:温言           终审:吴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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