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条优化措施实施背景下,疫情期间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不仅依托于科学精准的防控措施,更离不开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对企业而言,如何担好防疫责任、科学防疫?对市民而言,如何落实个人责任,管好自己、健康周边人?日前,记者联系采访了西安市新冠疫情防控专家胡妮。
企业要负起防疫责任
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记者获悉,近期我市某农贸市场暴发疫情引起的病例已超过300余例,另一写字楼和商业区聚集性疫情累计报告感染者也有几十例,这些聚集性疫情,都给我市防疫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和不确定性。胡妮表示,从以上场所流调情况来看,出现工作场所的聚集性疫情,均与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到位有着密切关系。比如说,落实居家办公要求不到位、上班时扫码措施不到位、未及时将有风险因素的到访人员排查到位等,造成疫情在工作场所传播。
疫情期间,落实“四方责任”谁也不能掉以轻心、应付了事。“四方责任”也明确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配备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管好单位“小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等措施。同时,用人单位是联结个人与社会的纽带,需要督促个人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防控工作。“如果单位能够担好防疫责任,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就算有一两个病例出现,也是能够及时有效扑灭的,不会有大范围的蔓延。”胡妮说。
结合当前疫情形势,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前往农贸市场时要格外注意个人防护。一定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措施,不要在购买物品时为了交流更方便把口罩摘下来,这样的行为容易增加感染风险。其次,农贸市场货品来源不清。目前全国的疫情形势较为复杂,有的货品来自高风险区可能会带有病毒,所以市民朋友在采买后手上或者其他地方就存在沾染病毒的可能性,这时及时有效地清洁双手十分重要。
市民要严格执行防疫规定
不前往高风险区增加被传染风险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记者注意到,在近期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对密切接触者的管理措施从“7+3”调整为“5+3”。胡妮解释说,调整后“5+3”中的3天是要求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这就要求在此期间,市民朋友和家人是不得外出的。“但在具体流调处置过程中,我们发现有市民朋友在居家隔离期间,未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的措施,那么就需要对其所居住的小区单元重新判定风险,有可能重新被划定为高风险区被封控,同楼居住的邻居或朋友都将会受到影响。同时如果造成疫情外溢传播风险的话,还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高风险区的划定,一是因为阳性病例在某一场所待了较长时间或出现了很多次,有可能对其环境各个地方造成影响;二是区域还有大量其他人员存在,工作人员无法第一时间判定其他的人有没有被感染,所以需要对其进行居家隔离。这期间如果市民朋友前往这一高风险区,就有可能接触到被污染的环境或是尚未被检出的阳性病例,造成感染。
近期我市划定了较多高风险区,市民朋友无需过度恐慌,但也不要不以为然。现阶段尽可能做到不前往高风险区,不要因为疏忽大意造成自己或家人的感染,引起不必要的损失。疫情期间,建议市民朋友多关注官方发布的风险区划定公告,了解最新风险区划定,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虽然新冠病毒或出现更多变异株,但戴口罩仍是非常有效的防护手段。专家强调,新的变异株奥密克戎传染性非常强,省外及我市都有明确案例。此前,在疾控工作人员的流调过程中就通过监控发现,同时跟阳性病例处于同一电梯里的两个人,一个人戴了口罩,另外一个人没有戴口罩,戴了口罩的市民就没有被感染。再次提醒大家,正确有效地佩戴口罩非常重要,尤其是在公共卫生间、电梯等这些人员较密集且相对复杂、同时空间密闭的公共场所,一定要更加当心。
记者 王江黎
来源: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