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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彦刚 来源:三秦都市报
10月11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从10月24日8时起至11月2日17时进行申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陕西省明确申报范围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陕西省的中国公民以及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陕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申报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完成申报。
西安市教育局认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认定,韩城市的申请人在渭南市申请认定,神木、府谷的申请人在榆林市申请认定。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有关规定材料完成审核确认,具体要求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三秦都市报 记者 张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