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政策鼓励仿制药研发与采购使用 减轻患者负担

发布时间:   作者:李济朴  来源:文化艺术报-文化艺术网

 

文化艺术报—文化艺术网讯(记者 李济朴9月11日,陕西省政府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医改办主任、省卫计委副主任刘岭,省卫计委药政处处长许力宁,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副处长范继红,省食药监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调研员刘学俊,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封卫毅教授,共同解读《陕西省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仿制药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数量品种不断丰富,在近17万个药品批文中95%以上都是仿制药,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出了重大贡献。

刘岭说,国际上仿制药叫做"非专利药",是与原研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仿制药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严格审批和相关法律的许可,在治疗效果、质量水平上与原研药品基本一致,被法律认可的替代药品。在国际上普遍采用鼓励创新与鼓励仿制并重的政策导向,所以说仿制药不是假药。

刘学俊解读了进口药贵的主要原因。他说,所谓的进口药,绝大多数都是原研药。原研药是指制药企业通过一系列的药物研究和临床试验,研究出的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治疗性药物。原研药有几个共同特点,第一个研发成本高,第二个周期很长,第三个上市之后都是独家产品,还有原研药都有一定的专利保护期,同时有定价权,研发者为了尽快收回成本,赚取高额利润,在产品上市时就把价格定的很高,这就是原研药价格比较高的原因。

封卫毅认为,高质量的仿制药并不是对原研药进行简单的复制,还要进行进一步的研发和创新。

范继红表示,鼓励和发展仿制药,要按照国家制定的《鼓励仿制药品目录》,以需求为导向,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要鼓励企业创新原研,提高质量,走向国际市场。“这次出台的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对研发出防治重大传染病疫情和重大疾病新药,并在我省实施产业化的企业和个人,将采取以项目形式进行奖补,奖补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对在我省生产的国家《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企业,它可以不受销售增幅限制,直接享受当年同等规模的企业超销售奖励政策’。”

许力宁建议,“在采购方面,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尽快实现挂网采购;在使用方面,公立医院要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优先采购和使用;在监管方面,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对不合理用药的医生进行监督和公示。”

据许力宁介绍,截至目前,涉及陕西省采购的45个进口抗癌药品,有35个药品申请主动降价,与陕西历史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12.85%;2个药品执行国家谈判结果,降幅为3%;其余8个药品企业申报因库存量较大等原因申请暂不降价。企业申报降价的价格从9月5日正式执行。

《工作方案》将通过鼓励企业研发、促进创新药研发和仿制技术攻关、提升质量和制造水平、完善采购政策、优先配备使用、发挥医疗保险激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等九个方面,让更多的老百姓看得起病、买得起药。同时省卫计委也联合全国14个省份发起了省际联盟,让抗癌药品不断降价。

 

 


编辑:职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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