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邓锦龙 通讯员 宁鹏)为了广泛宣传《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普及依法文明养犬知识,增强依法文明养犬意识,促进依法文明养犬行为,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8月9日上午,宝鸡市金台区犬管办分设三个宣传点位,集中开展宣传,全面助力全市“依法文明养犬”主题宣传日活动开展。
为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金台区犬管办提前谋划,精心安排,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结合日常涉犬警情分布、地标优势、人流量等特点,甄选了百翠园广场、大润发超市、金台市民中心广场这三个点位,有力扩大了宣传的影响面;结合《条例》的相关规定,区犬管办积极协调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成员单位以及街道、小区物业企业共同参与,有力扩大了宣传的深入度。
活动中,宝鸡市政府副秘书长谢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白永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张炜峰,政委刘宝力一行亲临现场指导宣传工作。分局副局长刘刚陪同检查。谢冬指出,养犬管理事关民生,涉及到千家万户,要从提高人民满意度角度出发,把养犬管理各项工作做实、做好、做细。要加大养犬管理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公安机关今年以来养犬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违法养犬的危害性,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养犬。
此次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文明养犬”这一关民生、贴民意主题,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播放电子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为过往群众普及宣传文明养犬的相关规定,特别是“遛犬不牵绳”、“重点地区饲养大型犬”这些违规养犬顽疾行为,通过相关客观事实和典型案例说话,充分阐述不拴绳等违规行为的隐患及突出问题,呼吁养犬居民依法文明养犬的重要性和积极现实意义。活动中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现场纠正遛犬不牵绳违法行为5起,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下一步,金台区犬管办将持续开展持证养犬、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引导居民形成文明科学的养犬意识,积极改变生活陋习,规范群众文明养犬的行为,有效保障群众的人身安全,全面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