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24日消息(记者孙莹)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丁聪是我国著名的漫画家,曾任《人民画报》副总编辑。作品有《鲁迅小说插图》、《丁聪插图》、老舍的《四世同堂》《骆驼祥子》等众多作品的插图。2016年9月,丁聪的儿子丁先生发现“孔夫子旧书网”上出现大量丁聪、沈峻夫妇及其家人、朋友间的私人信件以及丁聪手稿的拍卖信息,涉及到大量家庭内部的生活隐私,于是提起诉讼维权。拍卖涉案书信、手稿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隐私权?如果构成侵权,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网络平台经营者应否承担连带侵权责任?北京互联网法院在8月23日的一审判决中一一给出回应。
丁先生起诉说,自己是丁聪、沈峻夫妇的独子,也是唯一法定继承人。2016年9月,他发现“孔夫子旧书网”上出现大量拍卖信息,涉及自己家庭内部的生活隐私。审判长赵长新宣读了法院查明的事实:“2016年8月至11月间,被告以昵称为‘墨笺楼’的拍主身份参与古城堡公司经营的孔子旧书网在大众拍卖区举办的纪念丁聪诞辰一百周年,丁聪、沈峻家书及旧藏友书信专场的活动,公开拍卖丁聪、沈峻与亲友之间的书信以及丁聪的手稿一共18件,并全部成交,拍卖价格共计28000余元。”
丁先生认为,昵称为“墨笺楼”的赵女士,未经权利人允许擅自展示涉案信件,构成了对丁聪、沈峻及丁先生本人隐私权的侵犯。“孔夫子旧书网”的经营者古城堡公司,也未尽到审查义务。丁先生起诉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信息,公开赔礼道歉;赵女士赔偿丁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律师费共计90000元,古城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还要求赵女士将所有涉及侵权的信件返还给自己。被告方提出了反驳。
审判长说:“被告古城堡公司辩称,被告公司主体不适格。经营的‘孔夫子旧书网’只是网络商品交易服务的提供者和经营者,作为平台已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案中的书信手稿内容不构成对原告隐私权的侵害,丁聪作为名人,其隐私权的行使要顾及社会公共利益。”
被告赵女士的答辩称:涉案书信、手稿是她以合理对价购买,丁先生无权主张返还;自己不是首位将涉案书信、手稿在市场上公布的人,不符合侵犯隐私权的认定条件,也提出名人的隐私权应让渡于社会公共利益。
对此,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名人家书属于个人隐私范围。审判长表示:“涉案书信中一部分为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交流,属于个人隐私。另有一部分系他人写给丁聪的书信,内容属于公开事务,未涉及丁聪、沈峻的隐私。涉案手稿被公开发表,其内容涉及丁聪的思想表达仍然应属丁聪的隐私。”
法院判决认定,涉案家信、手稿不属于社会公共利益,指出赵女士出售丁聪家信、手稿,完全基于营利目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审判长说:“名人的公众属性并不导致民事权利被限制,更不等同于私人生活的完全曝光,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生活应当受到充分的保护,涉案家信手稿不能因丁聪具有名人身份而自然进入公共领域,供他人阅览、牟利。”
法院一审判决二被告在“孔夫子旧书网”首页公开向丁显示赔礼道歉;被告赵女士赔偿丁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开支(律师费)共计3万元,被告古城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驳回丁先生其他诉讼请求。
这份判决提示:名人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生活应当受到充分的保护,他人不得侵犯。收藏品交易平台应当对书信、手稿等涉及隐私属性的物品来源、内容尽到合理的审核义务,否则要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编辑:金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