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厚圃
旧时乡人将订立契约叫作“做纸字”,白纸黑字,便是凭证。敝乡樟林原为清代重要港埠,船只南来北往而挟带的外洋文化也在此交汇融合,识文断字便成为一种谋生的需要。孩子从小受到告诫,有字的纸张切莫拿来当手纸,否则会烂屁股。这当然是老辈人出于对文字的敬畏所造的“谣”,在他们眼里,文字是祖先留下来的好东西,所以得“敬惜纸字”。“纸字”两字,时至今日仍让我最先想到饱蘸墨汁、湿淋淋的毛笔,还有那种用植物秸秆为原料、黄褐色的草纸。从前学书法者多用此纸临帖。
我小时用惯勺子吃饭,稍大再拿起筷子,总有一个指头不听使唤地挺起,屡屡招来大人的斥责,我祖母甚至警告我长此以往将讨不到媳妇,后经好长时间才纠正过来。奇怪的是,我学握毛笔却毫不费劲,好像它天生就是我的一根手指,连我父亲都觉得奇怪。古代碑帖浩如烟海,我父亲独尊书风遒媚秀逸的赵体,我最早临的帖便是赵孟頫的《胆巴碑》。可惜其时三心二意,只坚持了一年两年便中断,好在字没白写,起码熟悉了笔和墨的性能,对今后学画大有裨益。有一段时间我十分迷恋米南宫,他的一本《蜀素帖》被我长期搁在画案上弄得墨迹斑斑。我不怎么喜欢《兰亭序》,不是它不好,是写的人太多了。
古人写字,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玄乎,开始不过是为了记录的需要。战国秦汉时期士大夫有簪笔的礼仪,也是从官吏奏事时为方便记录,将毛笔别在耳边一步步演化而来。由于长期使用毛笔,有的人字便越写越好,自自然然地成了后代所景仰的书家。即使到了一九四九年之后,依然有人像毛润之先生那样坚持用毛笔来写信作笔记。毛先生从前爱说要用文房四宝打败国民党的四大家族。他8岁进私塾,传统文化的底子甚好,后来又开张胆魄,这从他的诗词便可窥见一斑,因此写起字来汪洋恣肆任意挥洒,把许多书法名家纷纷比下去。
仓颉造字,蒙恬制笔只是传说,姑且信之。工以利器为助,依我愚见,毛笔的制作史本身也是一部书法史,文人挑剔的目光和工匠精湛的手艺相互砥砺推陈出新。一个小小的湖州,包括王羲之、颜真卿、米芾、苏轼在内的众多大文人都留下了足印。王羲之著过《笔经》,那是研究毛笔的开山之作。赵孟頫对湖州笔匠的严厉要求还被写进《湖州府志》。这等例子不知反复发生多少次,才掮起“湖笔”这块响当当的招牌。
在书画家里,对毛笔的讲究我以为首推张大千先生。在他遗留下来的毛笔里,既有在日本定制、笔毫细小如针的面相笔,主要是用来描绘画中的男人须眉,也有拖把般的大笔,在晚年绘制巨幅荷花和山水长卷时派上用场。他曾不惜重金购得一磅牛耳绒毛,请日本“玉川堂”和“高诚堂”笔庄精制50支毛笔,毕加索、谢稚柳等人都得过他的馈赠。而对毛笔最不讲究的书画家,黄宾虹先生应当在列。就谢稚柳先生所记,宾老用新笔时通常不将笔锋化开,而是用牙将硬笔头咬开即蘸墨作画。喜欢临摹宾老作品的人若不知情,是难以画出那种秃笔才有的效果的。朱新建先生对毛笔也不讲究,他说自己一支小号的“古法胎毫”笔写写画画用了二十来年。“笔正了以后,随便什么破笔,都会有锋。”这话听上去跟武侠小说里关于兵器与武功的描述不谋而合。真正的高手正是“手中无剑心中有剑”。画家陆俨少用他的亲身经历也证明了这一点,听上去颇为神奇:“文革”时期,他的毛笔被没收,就以手指空勾作无形之画,自谓“练笔”。
我对毛笔没有太多要求,手里有什么就用什么,有些时候不是笔不好使,是我们不会使,总之习惯了就好。
旧时的人,用完毛笔涮干净后,喜欢用个铜帽子套住,以为潮润是对笔毫的保护,其实很伤笔,最好的办法是将它悬挂在笔架上自然风干。要是家有宠物那就另当别论。我家两只猫儿总是把我的笔架拽倒,各衔一支毛笔一前一后跑得虎虎生风,待夺回时笔毫已被嚼成刷子状。几次之后我只好将笔架收起,以祈人畜相安。
毛笔向来不好保存,一支古笔传下来往往只见笔管而不见笔毫。古玩中的毛笔实际上指的就是笔杆。倒是纸寿千年,多少好字最终借助于脆薄的纸张奇迹般地流传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