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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瑞 来源:西安发布
5月20日,西安市新城区在对陕AQ9182大巴车驾驶员和所有乘客进行摸排时发现,该车存在多次违规载客卸客、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为有效打击违法行为,警示震慑他人,公安新城分局、新城区交通运输局立即进行立案调查。
据悉,西安市长途客运从业人员周某某(江苏吴江人)、侯某某(河南焦作人)、任某某(河南焦作人)在工作中未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规定》的要求,从外地返回时私自站外拉客,途经河南、陕西境内多个高速公路服务区至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桃花潭地铁口处多次违规在站外卸客,且旅客没有严格落实扫双码(一码通和行程码),严重违反了西安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措施。
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对周某某、侯某某、任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处罚。
新城区交通运输局责令陕西交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置,并上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进行处罚。陕西交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对下属客运四公司经理史某某行政记过处分;解除陕AQ9182车辆责任制经营人周某某责任制经营资格;开除陕AQ9182驾驶员侯某某、任某某,并将其违规行为报请行业管理部门,协调两名驾驶员属地行业管理机构撤销其从业资格证。
公安、交通执法部门呼吁: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将对违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希望道路客运、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能够举一反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认真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
西安发布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