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公安局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发布时间:   作者:高晓明 王彬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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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通讯员 高晓明 王彬)5月12日下午,榆林市米脂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常某报警电话,称校园周边发现一只猫头鹰,请求救助。民警迅速行动,与县林业局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展开救助。经现场鉴定,需要救助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幼崽,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详细检查,未发现有受伤情况,状态良好,遂将其带至森林公园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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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公安提醒: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共同朋友,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人人有责,广大人民群众遇有受伤受困野生动物,切勿自行处置,更不能猎杀食用,要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进行专业救助,人人争做爱林护鸟先锋,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编辑:文平           责编:高思佳           终审:吴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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