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持续深化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属地招生”及“公民同招” 到2024年全部取消跨区域招生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陕西日报

5月6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2年陕西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通知》指出,陕西将持续深化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严格落实“属地招生”及“公民同招”要求,辖区内县域学位不足或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

将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定向生指标不得跨区域分配。严格规范跨区域招生,各地2022年跨区域招生计划数须低于2020年的50%,到2024年要全部取消跨区域招生。跨区域招生学校所在市(区、县)教育局须提前与生源地市(区、县)教育局会商招生计划、条件、程序以及学籍转接等事宜,并进行公示。

体育、艺术、小语种等特殊类型招生计划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可在设区的市范围招生。陕西省空军、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等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的招生项目按原方案招生。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对回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生考试报名服务指导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

各地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强化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秋季开学后,各市(区)要全面组织开展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检查工作,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招收线下生及大班额等情况。严格落实“十严禁”招生工作纪律,对违反招生政策的现象给予严肃查处。

招生结束后,市、县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违规办学的学校,加强责任追究和处理处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和学籍注册结束后,省教育厅将进行比对分析并安排普查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陕西日报记者 郭妍)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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